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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规则两次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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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4 07: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谈规则的两次过门


         门球运动为什么要制定规则?
         规则是掌控击球员行为、同时也是评价击球员击球(含闪击)行为效果好坏的依据和标准。
         说得再直接、透彻点,规则是评价每一位击球员、每一次击球(含闪击)效果好坏的依据和标准。
         其他击球员击球的好坏结果,与你击球好坏结果无关。
         比如:
         在续击过程中,你发生了重复撞击,判重复撞击犯规。其他人撞击过的球,你去撞击,不属于重复撞击犯规。
         然而别人击球过门、球压在球门线上,依据球过门规则的要求,压在球门线上的球,是不能得分的。
         说明:这才是正规正矩的球过门唯一正确的判断标准。
         换了一位击球员,击打压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了?
         依据球过门:球从球门前方经有效移动后,整体通过球门线移动至球门后方。
         判断你击球是否过门?只能看规则:1、要看你击打的球是否停在门前方;2、球是否移动到球门后方;3、前面两个条件均符合了,才能满足球整体过门的条件。
         压在球门线上的球,随后的过门,显然是不符合球过门整体条件,是不能够得分的。
         评价你:击球能否进门?
         为什么要拿别人击球压在球门线上的结果来当垫脚石、来说话?
         问题出在:门球竞赛规则书中均有,从球门前向球门后移动并停在球门线上的球(通称门前球),在以后的有效移动中通过球门,过门有效。——本不应该出现的内容。
         我的观点是:
         1、评判球过门:只能使用【球过门】的前规则。
              压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是与前规则内容完全不相符的。
              压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又没有充足、必要的理由,能够形成一项【特殊政策】、并加以执行。——所以说:压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有效。是不存在任何有益价值的内容,其实是多余的。
          2、压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有效。
               将门球竞赛规则是:评价、考核击球员(含闪击)行为和结果的内容,潜移默化变成为:评价、考核多人、组合成果的行为。——他与门球竞赛规则制定的初衷相违背的。
          3、门球运动考核人、击球能否过门?
               潜移默化变成为考核:球什么时候过门的问题。——是你击球过门的、还是我击球过门的?已经无关紧要。
         4、现在门球人有一个观点:只要写进门球竞赛规则书中的内容,就视为圣旨。
              请问:合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是不是有效移动?
                         合法击打界外球使其产生的移动,是不是有效移动?(有效移动:包含球移动到静止的全过程)
          门球竞赛规则中有:合法击打界外球、未能进入场内的移动,被判定为:无效移动的条款。——正确吗?
          说明:无效移动一节的内容,只能是归纳与总结一系列非法击球(含闪击)行为。无效移动:是无权定义任何球移动的性质
          门球人、大家又是怎么认识的?
          所以说:写进规则里的东西,不一定正确。要独立思考、更不能产生蛮目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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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火虫老师晚上好、诚祝老师晚安、事事如意开心快乐每一天!  发表于 2026-7-4 20:56
发表于 2026-7-4 08: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意思是,自己那颗球(如1号、5号或10号),只能自己独立完成所有事项,包括被队友撞顶或闪送进门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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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回事老师晚上好、诚祝老师晚安、事事如意开心快乐每一天!  发表于 2026-7-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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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4 08: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认为:
写进规则里的东西,不一定正确。要独立思考、更不能产生盲目迷信。

我想多数网友是不认同这个观点的。
规则是双方 赛前的约定,如果一方认为二次合法击球过门无效,一方认为有效,那比赛如何进行?裁判如何判? 那还能比赛 ?!。
我们对门联发布的规则可以不认同, 但是比赛双方必须认定统一的规则,例如: 可以按国际规则,进行得分封顶的比赛,也可以按中国规则,进行得分不封顶的比赛,只是比赛双方赛前必须统一。 否则比赛难以进行。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规则如何说,就要分析规则条文。对规则提意见也可以,就要说明你的意见有什么好处。直接提出反对规则那一条是不够的,不能说服广大 门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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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鹤老师晚上好、诚祝老师晚安、事事如意开心快乐每一天!  发表于 2026-7-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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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4 11: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退休时60岁上下,参加门球赛事都是按照门球规则执行的,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反映,但是不承认这规则的合法性,比赛将无法进行。现在80多岁了,早就不参加比赛了。但是我依然认为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有所遵循才行,门球活动就要遵守门球规则。
但这不意味着你不能提出不同意见,这个不同意见可以讨论,领导层和技术专家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比赛规则未修改前还是必须按照规则办事。这是基本原则!
这说的是正式比赛,如果非正式比赛,可以自己制定办法,与正式比赛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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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子老师晚上好、诚祝老师晚安、事事如意开心快乐每一天!  发表于 2026-7-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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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5 08: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26-7-5 09:02 编辑

规则如何规定,唯有根据规则条文来解读。并不是意味着把规则当“圣旨”。

当规则规定之后,你可以继续坚持自己的看法,发表和规则不同的意见,但是必须说明你的意见优于规则的地方, 不能认为我的观点就是规则, 和规则相悖的条文不存在。
规则规定了常见的情况在前, 也可以提出特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例如界外球进场是合法的,但是又规定了撞击界内球是犯规, 过门无效。这是补充,不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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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鹤老师晚上好、诚祝老师晚安、事事如意开心快乐每一天!  发表于 2026-7-5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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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6 12: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次过门的概念本身就是错误。

规则条款中没有二次过门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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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讨论的“两次过门” 是指 “从球门前向球门后移动并停在球门线上的球(通称门前球),在以后的有效移动中通过球门,过门有效。”只是这一过程在行文里简化了。参与讨论的都明白这个意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7-6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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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6 13: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音淖尔 发表于 2026-7-6 12:39
二次过门的概念本身就是错误。

规则条款中没有二次过门一说。

这里讨论的“两次过门” 是指 “从球门前向球门后移动并停在球门线上的球(通称门前球),在以后的有效移动中通过球门,过门有效。”只是这一过程在行文里简化了。参与讨论的都明白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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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7 07: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连关键和周正都没有解释权,何况烨鹤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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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什么和关键、周正比?人贵有自知之明!  发表于 2026-7-7 19:16
不敢以理服人罢了。 可笑!  发表于 2026-7-7 18:15
死鸭子  发表于 2026-7-7 13:37
难道你认为 关键和周正对规则有解释权?  发表于 2026-7-7 09:39
仅仅在讨论问题是用了简化语言(讨论双方都知道),难道这是运用了对规则的解释权?  发表于 2026-7-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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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7 21: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音淖尔  你拿什么和关键、周正比?人贵有自知之明!



和这两位门球界的大佬比较, 在门球方面的贡献  我也不是没有优于他们的地方:
1, 我翻译了国际规则,(从2011到最近个版)这是全国唯一公开发表的文件,并无赏的提供给中国门球人参考。
2,我编写了门球动画程序, 使得非实战的门球过程得以轻松地表现。虽然制作和发表动画的人还有几位,但是用我的软件发表作品的数量来说,我是最多的。
3,关键在  门球之苑  发表的文章里  曾经引用我关于 台湾地区和中国的门球用语对照表。说明我也有比他宽的某些门球知识。
这三条难道 可以说明我对门球人的贡献 我也有高于他们的地方?其实每一位门球人都有他的优点和特点不能说某人就全面高于某人。
你在讨论中,说服不了对方,就开骂,我是永远不会回骂的。请改一改这个习惯,回到摆事实讲道理的道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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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7 22: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音淖尔 于 2026-7-8 05:52 编辑
烨鹤 发表于 2026-7-7 21:48
@白音淖尔  你拿什么和关键、周正比?人贵有自知之明!

抄袭、剽窃、打压、骂人是你的强项,早在十几年前就用你的脏嘴骂走了老赤马老师,至今不敢公开道歉。
说话要有证据,我什么时候骂你了,连诬陷你也学?!以为你利用特权删掉了自己骂人的贴子,就无人知晓了吗?品德如此龌龊!

另外,在我国门球初始阶段就有人翻译了国际规则。而且早在2011年就有几位老师创造了门球动画。你舔个老脸在这里表功。而且发明了门球“运球”、“闪击后不抬脚,拖延比赛时间的无赖行为”以及“二次过门”。一副强词夺理的嘴脸令人作呕!
在谢X和赵X两位大师的帮助下,至今连门球战术图都画不来,还敢称发明了门球动画“软件”,先把你动画中的⑩改好了再吹吧!
我鄙视你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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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8 05: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音淖尔 于 2026-7-8 05:41 编辑

 网友评价:
  四川球友是最早的门球网友之一,是网友们十分敬重的老师。他热爱门球,努力研究和传播门球理论,热情为各类门球赛事服务,对门球的贡献不可磨灭!
  四川球友是我国门球“动画复盘”的开拓者和引路人,在华奥星空《门球论坛》发表过大量“动画复盘”。
  
1989年8月29日 , 中国门球协会将《国际门球竞赛规程(1989)》翻译成中文,翻译刘德新(秦皇岛),校对贾玉瑞(北京)、黄帼会。
这是第一册国际竞赛规程的英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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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不能和和两位大佬比, 我举出的3点 就是两位大佬没有做的。错了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7-8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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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8 08: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我不能和和两位大佬比, 我举出的3点 就是两位大佬没有做的。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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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言不惭!  发表于 2026-7-8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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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8 11: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26-7-8 08:32
你说我不能和和两位大佬比, 我举出的3点 就是两位大佬没有做的。错了吗?

总之,你这个人不值得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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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更好!  发表于 2026-7-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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