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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门球竞赛规程
| |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天津市门球协会
四、竞赛日期、地点:
1、竞赛时间:2012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竞赛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河滨公园门球场、天津大港石化门球场(暂定)
五、竞赛项目:门球团体赛、单人赛、**赛
六、竞赛分组:老年组
七、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证明,2011年以来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加门球项目规定,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代表队: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部队及社会体育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门球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所在代表队所属单位的职工、官兵、居民及各门球分会、会员队的队员等。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3、参赛队人员组成:须有领队一名、教练员一名、队员5——8名(如教练员兼队员需包括在8名队员之内)
八、报名办法:一律不收报名费。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队于2012年5月7日至5月31日用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到天津市门球运动协会。联系人:李书文 联系电话:13012295998 杨锡河:电话13072298751 电子邮箱:yangxh510422@163.com 胡宝章:电话13752084348 电子邮箱:hbzh66@163.com
张毅:电话13312042380电子邮箱:zyd_yx@126.com
2、第二次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截止,报名参赛队将统一报名表报送天津市门球运动协会。
联系人:杨锡和、联系电话:13072298751
胡宝章、联系电话:13752084348
李书文、联系电话:13012295998
张 毅、联系电话:13312042380
3、报名表须填写清楚、字迹工整(尽可能用机打)并加盖单位章、医务章,并需注明安全责任自负。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本届运动会的有关规定。
2、具体竞赛办法,根据报名参赛队数,团体赛采用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采用分组循环赛,决赛采用淘汰赛。单、**赛竞赛办法视报名队数另定。
3、门球赛场地和竞赛器材由竞赛组委会确定和提供。属于运动员自身的比赛服装要求整齐一致、着平底运动鞋。装备由运动员自备,但必须是符合中国门球协会审定合格的产品。教练员、队长在比赛场上必须佩带相应的标志。运动员号码布自备。
4、“体彩杯”运动会门球赛,仲裁、裁判员、竞赛组织管理等工作人员由天津市门球运动协会组委会选派,报市体育局审核。
十、录取奖励办法:
1、单人、**项目竞赛录取前八名运动员。1—3名颁发奖牌、成绩证书,4—8名颁发成绩证书。
2、集体项目竞赛录取奖励前八名运动队。1—8名颁发奖杯、运动员成绩证书。
十一、其他:
1、各代表队要加强对运动员进行赛风赛纪教育,确保比赛顺利完成。
2、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比赛中运动员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和个人负责。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门球运动协会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领队会召开时间: 领队会于2012年8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天津市门球运动协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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