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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看法不可取
任何一项运动、运动员都必须自觉遵守规则、执行规则、运用规则。
评价一位运动员行为的优劣、与好坏,特别是在评价一位运动员道德品质时,只能严格依据规则划出的特定范畴去评论。
肆意的夸大、扭曲的评价、恶意的中伤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门球运动规定:击球员必须在10秒钟内击球或闪击。
并规定:击球员超过10秒钟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
超时犯规处罚:取消击球权,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若在闪击过程中超时犯规,按闪击犯规处理。自球要拿出界外。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规则对于击球员击球或闪击用时,是有其极严格的规定的。
击球员用时多少?
只有两个结论:
1、击球员在10秒钟之内完成击球或闪击,都属于击球员:合理用时的范畴。
2、击球员如果超过10秒钟未击球或闪击,则属于击球员:超时犯规的范畴。
击球员在10秒之内、进行合理用时击球或闪击,在正常比赛时、用时可以少一些;在一些特殊时间与节点上、用时可以多一些。但界限是:不能超过10秒钟时间不击球或不闪击。
门球人现在议论、评价、吵闹最多的是击球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
准确的说:只有经过裁判员宣判超时犯规的行为,才是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
击球员在10秒击球的合法时间内,尚未击球,对方球员怎么能够过早的下结论:该击球员在有意拖延比赛时间呢?
该武断的叫、吵、闹的目的很清楚:想使击球员快速击球,给下一位击球员留有击球、获得反败为胜的终极时间。
比赛场上进行比赛,一切是非、曲直,只能听从裁判员的裁决和判决。
任何干预裁判员职责的行为,都是非常错误、非常不可取的行为。
门球运动、比赛场上裁判员并没有判:击球员超时犯规,而场外却有人叫嚣、并指责击球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甚至批评是有失体育道德的行为。
这种人:想赢球的心理可以理解,但是证据呢?
证据只有在:裁判员判超时犯规以后,击球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才成立,证据才确凿。
门球人常常有一种错误的认识与观念:
认为:击球员有意犯规行为、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都是违法体育道德的行为。
须知:持这种看法的人员,都是一些极易感情用事、缺乏学习、缺乏良知的人员。
比赛心态放端正,一切相信裁判、依靠裁判公正判罚,有问题依靠正常途径处理,门球比赛场上方能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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