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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一听说球没停稳就可捡球、击球,立马吓出一身冷汗:那还了得?还不全场大乱?其实,您仔细分析,哪有那么邪乎?规则的创始人,把停稳后才能操作,当成规范场上秩序的“法宝”,只能说明他的无能和思想僵化。据说日本执行此规定,可比我们“认真”多了,就是出界球,裁判员摆放“没停稳”,尽管该球与击球员击球无任何关系,裁判员也要制止击球员击球,并在规则中专门设置了“稍等”的手势,可见经常用之(国内少见用)。为了防止“乱套”,把现行不停稳犯规后置,规定“捡球、击球后,移动的球出现出界、撞击、得分等需要裁判员宣判的情况”为犯规,是完全可以的。我们早在2013年就在正式比赛中试行过,12场比赛,没有出现过一次击球员判断错误而犯规的情况。
停稳才能操作的危害:
1、繁规、乱规之源。这一规定催生了严格的阶段性,增加了很多“犯规”种类和难以区别情况,使规则复杂化;2、驱赶观众的催泪弹。它是“慢源”,白白浪费费宝贵的比赛时间(每场不少于3分钟),换来比赛慢节奏,而慢 ,是令人厌烦的,是“没观众”的原因之一;
3、黑哨的沃土。停稳了硬说没停稳,没处去讲理。
我们应该跟着自己的影子走——背“日”而行。改掉它吧,没啥可惜的,也不会出乱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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