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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析 如 何 精 准 解 读 呼 号
门球运动击球权交换,有着严格的要求:场上球移动一定得静止,或成为死球。
续击权(闪击)交换严格由裁判员予以监督。球移动未成为死球、及移动尚未静止之时击球(闪击),判犯规。
击球权交换由裁判员进行呼号交换。
裁判员呼号:又分准确呼号与提前呼号之分。
准确呼号:即场上球移动静止后或经过宣判、成为死球后的呼号。
提前呼号:指击球权即告结束时的宣判。
为了节约、减少裁判用时,在不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前提下,门球运动也是允许并鼓励进行适当的提前呼号。
可以提前呼号,但不能滥用提前呼号。
1、该宣判(出界)、不宣判,就提前呼号,这是目前滥用提前呼号方法最突出体现。
2、关键时刻、击打界外球进场,击球员采用“合理用时”战术、特别是进场击球犯规。
于是“有意拖延比赛时间”、“有意犯规”不道德等等许多带有明显倾向性议论、攻击甚嚣尘上。
不按规程办事,不给有意拖延比赛时间、不给有意犯规者“不当得利”的论调一时会成为主流、主体认识。
于是会出现:不宣判、不处理,就呼号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说明:超时犯规——有条款予以判罚。有些人急的是哪门之事?
犯规——也是门球运动“有效比赛行为”。急、急死了也合该。是凡有理智的人、都不应该予以同情。
3、提前(同步)呼号、与比赛时间到、结束比赛的关系。
比赛时间到:按照正常的比赛结束程序,应该是白方击球员击球权结束、即球移动静止或成为死球之时。提前(同步)呼号:有违上述结束比赛正常程序,应该不予采信与采纳。
这是与比赛时间到同步呼号、有击球权定位的不合理。应该予以修正与删除。
门球竞赛规则有不少大原则、与一些小原则不相协调的地方。
现在实际执行的结果都形成了:大原则只是一种摆设,执行的均是与大原则不相协调的小原则。议论、分歧、理解、执行、解释能没有分歧吗?
门球竞赛规则准确定位、精准解读,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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