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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门球赛事中颁发奖金的一点建议:缩小差距扩大奖励面。纵观当下各类门球大赛,一般都只奖励前八名(也有奖到九至十六名的)。设想这样安排奖金如何?:奖金总额20—30%作为奖励前八名少数队的名次奖(加奖状、荣誉证),70—80%作为面上流(机)动获胜奖,奖励到队(包括前八名),获胜奖如何奖到队?建议:赛前按奖金总额的70—80%,按比赛总场次平均,每场奖金多少,凡胜一场计发一场(从小组预赛到复赛决赛)最后总计各队胜场次乘每场奖金数为该队参赛获胜奖)。如此下来,只有在大赛中全输的队不得奖,这种情况是很少数。多数(包括小组预赛出不了线,无缘参加决赛的队)都有奖。能得前八名的,胜场也多,再加名次奖,也必然更多了。门球运动目前基本上是老年人占多数的康乐型活动,竞赛也是促进普及和提高。大家高兴,皆大欢喜,有利于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加。尤其是用报名费作奖金的更应如此。这个办法能不能试一试?我想大会工作人员会多一些工作量(其实按公布成绩表上红字积分2的有多少,数一数乘每场奖金数各队应得获胜奖就出来了,各队也心中有数)。可否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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