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598|回复: 12

学习规则 理解规则 执行规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21 22: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8-8-22 10:07 编辑

                                                       学 习 规 则   理 解 规 则   执 行 规 则

        为什么今天以“学习规则 理解规则 执行规则”为题发表此帖,我感觉在中国门球运动中一些问题的出现,与学习、理解、执行规则有关。
       帖中内容叙述太多,不易大家集中精力思索、理解。现在对于门球运动中有关“击球员”相关内容做一专题学习与理解。看看大家能否取得一个如何执行的统一意见。
      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一书中都能找到如下一些内容。
      一、通过学习、理解如下一些内容,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击球员: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书中第18页)
      2、击球员获得击球权以后,可以获得闪击权和续击权。(书中第24页)
      3、待所有闪击权完成后才能获得续击权。(书中第29页)
      解释:此内容说明闪击权不允许放弃。
      4、击球员允许放弃击球。(书中第22页)
      5、击球犯规:(4)撞击后,在他球未停稳时击打自球。(书中第24页)
                      (6)闪击完成后,他球尚未静止而击打自球。(书中第25页)
      解释:只要场上有球移动没有完全静止时,不允许击球;否则要判击球犯规。
      6、闪击过程: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时开始,到闪击成功后场上球静止获得续击权为止。(书中第30页)
      解释:闪击过程开始、结束,均以球移动静止为节点。

      结论:1、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门球运动特点是:球只要在场内移动、尚未完全静止时,是不允许击球员进行击球与闪击的。否则要判击球犯规或闪击犯规。
      结论:2、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那么获得闪击权和续击权的队员持续是击球员。

      二、学习 理解有关击球权到底是如何结束的?
      通过下面的学习、理解,是否能够得出三个结论。
      1、球过门:当自球过一门后出界,过一门有效,将该球放置在出界点外10厘米处,失去续击权。(书中第26页)
      2、球有效通过球门后出界,过门有效。(书中第26页)
      3、撞击:撞击是指合法击出去的自球移动后触及他球。
      4、闪击权:撞击后,自球与被撞击的他球均停在界内,则获得对该球的闪击权。如果被撞击的他球(已过三门)撞中柱或出界,则失去对该球的闪击权。待所有闪击权完成后才能获得续击权。(书中第29页)
      5、(1)击球犯规、取消击球权。(书中第25页)
           (2)超时犯规:击球员超时犯规,取消其击球权。(书中第18页)
           (3)闪击犯规:闪击过程中的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书中第35页)
           (4)触球犯规:触球犯规取消击球权。(书中第38页)
      解释:虽然相关球发生有效过门、有效撞击后,但是随后又发生出界、撞柱或出现不同形式的犯规,经裁判员及时宣判、成为死球时,击球员的击球权才合法结束。
      结论:1、无论是球发生有效进门、或是有效撞击,都必须待球在场内停稳,击球权才结束。
      结论:2、相关自他球出界、自球有效撞击中柱、或是犯规,必须经过裁判员及时宣判、成为死球后,击球权才宣告结束。

      击球权结束,书中却又另有一种说法,叫做:击球权即告结束。这里面有些什么含义与不同?此提法又蕴藏着一些什么玄机?
      解释:击球权即告结束的含义,完全取决于即告这两个字。
      “即告”一词如何正确理解是关键。这使我不仅想起中国许多有趣的字。
      比如:字。可以读作:hang。此时的含义可以代表365行的行字。即不同的行业。
                         也可以读作:xing。此时的含义则代表一种运动状态。比如:行动、行走、行为等等。
      那么:即告一词,究竟可以代表一些什么内容呢?
      我想不外乎有两种可能。
      1、立即告知。
      也就是说按照这样的理解,击球权即告结束,便代表击球权立即告知结束。
      但是门球竞赛规则对于击球权即告结束,是有一系列先决条件的。即: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只要有其中一项内容出现,裁判员都应该进行及时宣判,击球权的结束,必须经过宣判后才合法结束。因此:即告——理解为立即告知,是不准确的、是错误的。
      2、即将告知。由于击球员击球后,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自球在移动静止后,击球权才结束。但是在自球还在移动过程中,只能说:不会发生“五种”现象中任何一项内容,即不会发生任何一项需要裁判员进行宣判的内容。击球权会随着球的缓慢移动、即将告知结束。
      说明:球只要还在移动过程中,击球权就没有结束。绝不允许击球员去击球或闪击。

      那么为什么在门球竞赛规则中,要设立击球权即告结束一说呢?
      我认为:主要是门球运动节奏比较慢,裁判员宣判、处理各种问题又会占用许多比赛宝贵时间。为了保持正常的比赛秩序,为了尽量节约裁判员用时,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在击球员击球权即告结束之时、又不需要等球停稳之前,裁判员可以采取及时呼号,达到节约时间,利于保证尽可能多的比赛时间。

      结论:3、击球权即告结束,裁判员虽然可以选择恰当时间、不等场上球停稳之前,可以采取及时呼号。但是场内不管出现任何情况,裁判员都必须进行及时宣判,而绝不能采取不宣判、不处理,就呼号的办法。
      因为宣判、处理均属于裁判用时,不计算10秒钟。而裁判员一旦采取先呼号的方法,不要讲不允许,即使这么做了,后果也会很严重。因为:裁判员一旦呼号之后,球在场内继续移动到静止所需的时间,以及发生问题该裁判员进行宣判、处理的时间,均会算到击球员10秒击球(闪击)时间之内。很容易会出现问题、引发矛盾与纠纷。
      如何正确学习、理解、执行裁判员执裁: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及时呼号三原则,与上面规则一些精神的学习、理解会有很大关系。
      不一定完全正确,只要有利于大家学习、理解、执行规则,我的初衷也就达到了。





点评

谢谢老师的精彩报道!  发表于 2018-8-22 05:36
发表于 2018-8-22 00: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文分享:
                                                           学 习 规 则   理 解 规 则   执 行 规 则

        为什么今天以“学习规则 理解规则 执行规则”为题发表此帖,我感觉在中国门球运动中一些问题的出现,与学习、理解、执行规则有关。
       帖中内容叙述太多,不易大家集中精力思索、理解。现在对于门球运动中有关“击球员”相关内容做一专题学习与理解。看看大家能否取得一个如何执行的统一意见。
      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一书中都能找到如下一些内容。
      一、通过学习、理解如下一些内容,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击球员: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书中第18页)
      2、击球员获得击球权以后,可以获得闪击权和续击权。(书中第24页)
      3、待所有闪击权完成后才能获得续击权。(书中第29页)
      解释:此内容说明闪击权不允许放弃。
      4、击球员允许放弃击球。(书中第22页)
      5、击球犯规:(4)撞击后,在他球未停稳时击打自球。(书中第24页)
                      (6)闪击完成后,他球尚未静止而击打自球。(书中第25页)
      解释:只要场上有球移动没有完全静止时,不允许击球;否则要判击球犯规。
      6、闪击过程: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时开始,到闪击成功后场上球静止获得续击权为止。(书中第30页)
      解释:闪击过程开始、结束,均以球移动静止为节点。

      结论:1、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门球运动特点是:球只要在场内移动、尚未完全静止时,是不允许击球员进行击球与闪击的。否则要判击球犯规或闪击犯规。
      结论:2、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那么获得闪击权和续击权的队员持续是击球员。

      二、学习 理解有关击球权到底是如何结束的?
      通过下面的学习、理解,是否能够得出三个结论。
      1、球过门:当自球过一门后出界,过一门有效,将该球放置在出界点外10厘米处,失去续击权。(书中第26页)
      2、球有效通过球门后出界,过门有效。(书中第26页)
      3、撞击:撞击是指合法击出去的自球移动后触及他球。
      4、闪击权:撞击后,自球与被撞击的他球均停在界内,则获得对该球的闪击权。如果被撞击的他球(已过三门)撞中柱或出界,则失去对该球的闪击权。待所有闪击权完成后才能获得续击权。(书中第29页)
      5、(1)击球犯规、取消击球权。(书中第25页)
           (2)超时犯规:击球员超时犯规,取消其击球权。(书中第18页)
           (3)闪击犯规:闪击过程中的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书中第35页)
           (4)触球犯规:触球犯规取消击球权。(书中第38页)
      解释:虽然相关球发生有效过门、有效撞击后,但是随后又发生出界、撞柱或出现不同形式的犯规,经裁判员及时宣判、成为死球时,击球员的击球权才合法结束。
      结论:1、无论是球发生有效进门、或是有效撞击,都必须待球在场内停稳,击球权才结束。
      结论:2、相关自他球出界、自球有效撞击中柱、或是犯规,必须经过裁判员及时宣判、成为死球后,击球权才宣告结束。

      击球权结束,书中却又另有一种说法,叫做:击球权即告结束。这里面有些什么含义与不同?此提法又蕴藏着一些什么玄机?
      解释:击球权即告结束的含义,完全取决于即告这两个字。
      “即告”一词如何正确理解是关键。这使我不仅想起中国许多有趣的字。
      比如:行字。可以读作:hang。此时的含义可以代表365行的行字。即不同的行业。
                         也可以读作:xing。此时的含义则代表一种运动状态。比如:行动、行走、行为等等。
      那么:即告一词,究竟可以代表一些什么内容呢?
      我想不外乎有两种可能。
      1、立即告知。
      也就是说按照这样的理解,击球权即告结束,便代表击球权立即告知结束。
      但是门球竞赛规则对于击球权即告结束,是有一系列先决条件的。即: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只要有其中一项内容出现,裁判员都应该进行及时宣判,击球权的结束,必须经过宣判后才合法结束。因此:即告——理解为立即告知,是不准确的、是错误的。
      2、即将告知。由于击球员击球后,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自球在移动静止后,击球权才结束。但是在自球还在移动过程中,只能说:不会发生“五种”现象中任何一项内容,即不会发生任何一项需要裁判员进行宣判的内容。击球权会随着球的缓慢移动、即将告知结束。
      说明:球只要还在移动过程中,击球权就没有结束。绝不允许击球员去击球或闪击。

      那么为什么在门球竞赛规则中,要设立击球权即告结束一说呢?
      我认为:主要是门球运动节奏比较慢,裁判员宣判、处理各种问题又会占用许多比赛宝贵时间。为了保持正常的比赛秩序,为了尽量节约裁判员用时,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在击球员击球权即告结束之时、又不需要等球停稳之前,裁判员可以采取及时呼号,达到节约时间,利于保证尽可能多的比赛时间。

      结论:3、击球权即告结束,裁判员虽然可以选择恰当时间、不等场上球停稳之前,可以采取及时呼号。但是场内不管出现任何情况,裁判员都必须进行及时宣判,而绝不能采取不宣判、不处理,就呼号的办法。
      因为宣判、处理均属于裁判用时,不计算10秒钟。而裁判员一旦采取先呼号的方法,不要讲不允许,即使这么做了,后果也会很严重。因为:裁判员一旦呼号之后,所有宣判、处理的时间,均会算到击球员10秒击球(闪击)时间之内。很容易会出现问题、引发矛盾与纠纷。
      如何正确学习、理解、执行裁判员执裁: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及时呼号三原则,与上面规则一些精神的学习、理解会有很大关系。
      不一定完全正确,只要有利于大家学习、理解、执行规则,我的初衷也就达到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2 03: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已转发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2 05: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精彩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2 05: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详细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2 08: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而裁判员一旦采取先呼号的方法,不要讲不允许,即使这么做了,后果也会很严重。因为:裁判员一旦呼号之后,所有宣判、处理的时间,均会算到击球员10秒击球(闪击)时间之内。很容易会出现问题、引发矛盾与纠纷。
解决办法是:
裁判员可以球停下之前呼号,但是规定:
呼号后击球员可以进场,击球员击球权从场内球停止开始(也就是10秒的开始)。
这样,
   a, 因球还在滚动,击球员无法决策,如果呼号是十秒的开始,就是裁判的呼号侵犯了击球员的10秒时间。待到球停止才开始正式获得击球权,就避免了上述裁判员的侵权。
        也符合前面楼主的论述,场上球停止之前击球员不得击球的门球惯例。
   b,同样避免上场的击球员的击出的球撞击了场内的动态球造成的尴尬局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2 09: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8-8-22 16:53 编辑

                           也谈学习规则  正确理解“击球权”、“续击权”
        传到中国30多年的门球,规则已十易其稿,但什么是“击球权”、“续击权”,凡打球资历稍长者,都应该十分清楚:
        一、规则中关于 “击球权”与“续击权”这两个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各有所指,既不能相互替代,也绝不能相互混淆。
        二、一场球,击球员的 “击球权”是有限的,即:“击球权”是被呼号后获得且只有一次击球权;“续击权”是无限的,即击球员以击球后的结果而获得,可能不能获得续击权,也可能获得一次续击权,还有可能获得多次续击权。
        三、击球员只要击球后,是不准再击球的,就是说,击球权已经结束。但为什么击球员击球权结束后不立即退场?因为击球员要等能否获得续击权(有无撞击、过门等),当确认不能获得续击权后,则立即退场。这个问题,由于规则的文字表述欠妥,致使不少人误认为击球员的击球权还未结束;导致有的人得出“击球员击球后,要等场上球停稳、出界、犯规(五无)后击球权才结束”的错误认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2 09: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值得细细拜读,老师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8-22 14: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衷心感谢大家热情关注。
您们的每一句话语、特别是一些不同意见与看法,是提升我不断思索的养分与养料,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2 14: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详细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2 19:07: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详细报道!我认真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2 21: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特色邮箱 发表于 2018-8-22 05:36
谢谢老师的精彩报道!

谢谢老师的详细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