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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8: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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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奇卢 于 2014-4-12 08:33 编辑
关于《规则我见》的一点说明:
国际规则有出版权(即著作权),翻印是必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都是尊重著作权法,全文翻译成中文执行的。但有网友提醒我,作者——世界门联,是否同我国签有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协议,我却不甚了了。
为此,我在2011年,曾向国家版权局长柳斌杰发挂号两封问讯(刑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是否保护国际规则版权),也向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发挂号两封,还向出国访问归来的国家领导人李长春同志(柳随同出国)发挂号一封,均无回音。至今,已经过去三年了。
我的想法是,如双方没有协议,我错了,应千方百计收回不良影响,如有协议,那我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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