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结果的表示应该统一和规范 《门球之苑》的“经典对局”专栏办得很好,通过对高手对决过程的复盘,让更多的门球爱好者有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这对于门球技战术水平的提高是大有裨益的。但是,对于比赛最终的结果如何表示,尚有不够统一和不够规范之处。 今年的《门球之苑》第一期至第七期的“经典对局”,对于所列比赛最终结果的分数表示如下: 1、日本GIFU(红):中国山东(白) 比赛结果:白方胜 分数表示:9:14 2、门球之苑新生代(红):河北赫柏绿源(白) 比赛结果:红方胜 分数表示:23:6 3、万之正(红):卢泽辉(白) 比赛结果:红方胜 分数表示:22:8 4、任爱明(红):韩锁应(白) 比赛结果:白方胜 分数表示:18:8 5、湖北省队(红):四川宣汉(白) 比赛结果:白方胜 分数表达:9:18 6、四川宣汉队(红):长寿新生代队(白) 比赛结果:白方胜 分数表示:12:22 7、山东邹平县队(红):山东胜利黄河队(白) 比赛结果:红方胜 分数表示:11:8 从上可以看出,1、2、3、5、6、7各场比赛结果的分数表示,不论是谁胜谁负都是红方分数在前,白方分数在后。第4场比赛结果的分数表示,是将胜方的分数在前,负方的分数在后。这里还要说明的是,第4场的前3轮次红方暂时领先,所以前3轮次的结果是将红方的分数排在前面,后3轮次白方的分数领先,所以又将白方的分数排在前面。从第3轮到第4轮,分数前后秩序的改变让人大费其解。其他6场比赛的过程中,都有分数交替领先的情况,分数的表示始终是红方在前,白方在后。 我个人认为,“约定俗成”的是,我们已经将赛前对阵的双方习惯的排成红方在前、白方在后(“经典对局”就是这样办的),因此,比赛结果的分数表示,也应该红方在前、白方在后。特别是“经典对局”是将比赛的全过程都要复盘出来,既然是“经典”,双方的分数高低变化肯定会有的,如果以分数的高低为序排列前后,各个轮次结果的前后排列,可能就会发生数次变化,这样必然会产生理解上的费解和误解。当然《2015规则》的118页对于淘汰赛的记录方法有“胜队分在前”之说。那是对裁判组的工作而言的,放在对“经典对局”全过程的分析中,则很不合适。 不管怎么说,这个问题要解决。不是靠规则,就是靠约定俗成。首先《门球之苑》编辑部要解决,再不应该出现今年前7期刊物里一个问题两种的不同表达,从而造成读者的费解和误解。 八 公 山 人 20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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