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体总秘〔2017〕4号
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
第十一届“大成杯”门球邀请赛的通知
各市体育总会、门球协会及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满足广大门球爱好者切磋球艺、交流经验、联络感情、广交朋友,提高门球运动技战术水平,促进门球运动的普及推广。经研究,浙江省第十一届“大成杯”门球邀请赛定于2017年3月、6月、11月分别在丽水景宁、宁波北仑、杭州昌化三地举行。丽水景宁赛区的比赛将于3月25日—3月31日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队参赛。
另外,宁波北仑赛区、杭州昌化赛区比赛规程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浙江省第十一届“大成杯”门球邀请赛规程
2.浙江省第十一届“大成杯”门球邀请赛报名表
3.浙江省第十一届“大成杯”门球邀请赛日程安排
4.浙江省第十一届“大成杯”门球邀请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浙江省体育总会秘书处
2017年2月15日
附件1
2017年浙江省第十一届”大成杯”(丽水景宁赛区)
门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在丽水市景宁县举行。
第一批:3月25日—3月28日
第二批:3月28日—3月31日
每批限团体40个队、双打40个队
报名截止:3月15日
备注:景宁县城有四联片室内人工草皮门球场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门球运动协会
丽水市景宁县体育局
协办单位:丽水市景宁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丽水市景宁县门球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杭州大成职工疗休养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参赛单位
全省各市、县(市、区)中老年门球队,欢迎兄弟省、市门球朋友组队参赛。
四、比赛项目:团体赛、双打赛(可兼项、年龄、性别不限)。
五、参赛办法
(一)团体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5名以上。
(二)双打报名不限,报满为止。
(三)所有运动员必需办理参赛期间人生意外伤病保险,出具县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包括伤病、人身保险等),一切费用自理,大会不负担任何责任。
(四)参赛队必须着使用2016年中国门球协会公布的(包括宁波金健体育运动器材厂)器材。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15×20米场地上进行(其中4块有顶棚人工草坪)。
(二)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三)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违犯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四)各队应备一切比赛用品(包括队长、教练员标记)
(五)各代表队必须着统一运动服装、穿平运动底鞋。
(六)各代表队必须在大会统一安排的宾馆食宿,以确保安全。
(七)每批赛期的团体比赛均采用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1—8名。双打采用淘汰赛,取前八名。
(八)裁判员自备浅兰色衬衣、白色长裤、白色手套、白色平底运动鞋,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员等级徽章。
(九)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按照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对参赛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对发给证书。
七、比赛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 注:每批比赛取前八名,9至16名鼓励奖300元/队,其余参赛队均发优胜奖证书.双打9至16名鼓励奖200元/队 |
备注:奖金在低于30个队以下奖金按实际参赛队伍分配
八、参赛费用
(1)、参赛队综合服务费:300元/队。双打200元/队
(2)、每位队员参赛活动费:660 元/人四星酒店(景宁畲乡
鸿滨大酒店或同级)
注:四天三晚、2人标间、独卫、彩电、空调、餐。
费用包含:住宿、用餐、比赛费用、旅游用车、景点门票
不含费用:各地至景宁的往返交通费。
九、参赛期间的赠送项目:
(1)、游览:大均乡“畲族民族”风情园,古村(4A级景区)
(2)、赠送各参赛队员每人礼品一份
十、参赛报名单位、联系方式及汇款方式:
(一)、报名单位:杭州大成职工疗休养旅行社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0571-87024812、87083043
联 系 人: 陈小红(15325887065)
陈宝祥(18957111617) 虞颖 (13989832263)
传 真:0571-87070572、87083176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惠兴路12号仁和大厦A座1201室
邮 编:310007
(二)、汇款方式:
| |
|
账号:6222 0812 0201 3565 369 |
备注:1、参赛前请务必将报名费汇入以上账户
2、只有收到综合服务费后方可认定报名,请谅解。
3、凡参赛人员必须带身份证、报名表上须填身份证号码。
十一、参赛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到地址:景宁畲乡鸿滨大酒店(四星)
浙江丽水景宁团结西路129号
联 系 人:章碎花 13575386539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7浙江省第十一届”大成杯”(丽水景宁赛区)
门球邀请赛竞赛报名表
队名: 参赛人数: 第批赛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格填好后请按各批次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寄至报名单位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惠兴路12号仁和大厦A座1201室 邮 编:310007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附件3
大会日程安排表
附件4
2017浙江省第十一届”大成杯”(丽水景宁赛区)
门球邀请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本赛区将进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如下:
评选范围:各参赛运动队
二、评选条件:
(一)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做到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二)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去,顽强拼搏,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三)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不在赛场和公共场所乱丢过客纸屑及烟头;
(四)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评选数量:
每批评选运动队3个、运动员一名、裁判员2名、教练员2名。
四、评选办法:
(一)本赛区竞赛组负责评选活动。
(二)统一印发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评选推荐表
(三)各队推荐表于11月 日上午8时前递交竞赛组。
(四)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队(员)由大会组委会备案。
五、奖励:
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由大会组委会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证书。
2017浙江省第十一届”大成杯”(丽水景宁赛区)
门球邀请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推荐表
队员:
浙江省体育总会 2017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