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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6-6-28 18:33 编辑
续 谈 政 策 的 导 向 作 用 (二 谈)
对抗性运动,应该设立基本的竞赛规则,有利于比赛双方共同遵守。
规则内容通俗的讲:必须指明竞赛方向、规范竞赛手段、制定违规判罚措施。
做到利于比赛双方有法可依、运筹帷幄、克服重重困难、斗智斗勇、拼搏努力,取得胜利。
规则中政策的导向作用,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历来门球竞赛规则都有这么一条政策。
即:当界外球妨碍击球时,击球员可以向裁判员申请暂时移开该界外球。
我认为:该规定在实践中已经证明,它起不到任何有积极意义上“正能量”作用。完全可以从规则条款中删除。
为什么会有如此的看法与认识呢?
一、该条款从执行的一开始,在认识上就产生严重的偏差。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错误的认识、错误的执行,现在大家已经习以为常。如果需要强行的改过来,阻力一定会很大,矛盾会频发、纠纷会很难避免。
食之无味、去之可惜的内容,还不如干脆删除掉好!
认识上的偏差:
该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界外球妨碍击球时。才可以向裁判员申请暂时移开该界外球 。
换句话说:如果界外球并不妨碍击球时,即使击球员向裁判员申请暂时移开该界外球,裁判员对于不合理的申请,也完全有不批准移开的权利。
现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是:裁判员不管界外球是妨碍、还是不妨碍击球时,只要击球员一向裁判员提出申请暂时移开该界外球,裁判员必定会乖乖的去移开。
界外球并不妨碍击球,裁判员准许、并去移开。
该行为不仅是错误的理解、错误的执行了该条款内容,而且还浪费了宝贵的比赛时间。
二、更不可容忍的是:不辨是非的执行,已经诱发、滋生出残害门球健康运动的毒瘤。
不彻底根除这个毒瘤,门球运动便永世不得安宁。
现在不管是击球员、还是裁判员,击球员只要有拖延比赛时间的需求,界外球不管是否妨碍击球,击球员都会向裁判员申请暂时移开。
那么此时的裁判员呢?完全不像一位威严执法的法官,反而像主人唯唯诺诺的保姆与佣人。只要主人有吩咐,就一定会主动、利索的去干活。
裁判员与击球员的身份与地位完全被颠倒过来了。就像社会上的警察与小偷合谋盗窃一样的可悲可笑!
三、由于裁判员、击球员、以及现在门球人认识上的偏差、以及执行过程中的错误,日积月累这么多年,已经导致毒瘤病毒扩散,非得动大手术、切除不可。
全国各地、不同级别、大小赛事,都会由于界外球申请暂时移开的问题,发生冲突、引发矛盾、出现纠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界外球进场问题,已经搅得比赛场上鸡犬不得安宁。
四、界外球一定要暂时移开,击球员才能击球吗?
绝对不是!
界内球和被放置好的界外球,都是经过严格定位的比赛球。
任何比赛球(包括:界内球与界外球)的定位:又都牵涉到比赛双方战略、战术意图运用。随意移开界外球的做法、都是与门球运动比赛宗旨相违背。
比赛双方互相设置障碍、增加对方击球难度,都是比赛过程中斗智斗勇、高智商的表现。比赛中能够增加击球难度氛围、是提高击球技术水平的法宝。
一切人为降低比赛难度、削弱技术水平充分发挥的种种手段,都是门球运动发展的大忌。
界外球不允许暂时移开,天绝不会塌下来!门球运动由此还会变得更复杂、更有趣。
中国有句谚语:叫做画蛇添足。
在门球运动中:界外球可以申请暂时移开的规定,有百害而无一利。它也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画蛇添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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