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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提出这样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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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16: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5规则修规组,经研究后决定,在重进一门上“增加难度”,即重进一门时,必须将自球放在开球区的左侧端线上开球,否则为击球犯规,取消击球权。见下图。
    这样,重进一门后的威力降低,又保持了原有的习惯和玩法。
此外,重新进一门时,除了放球位置改变以外,其它有关进一门的规定与开球时相同。

    我认为既然修改规则的原意是增加重新进一门的难度,为什么还要享有正常过一门可以临时移开他球的权利啊!
    11规则我们没有提出这类问题,因为重新进一门并没有为其增加难度,与正常进一门是一样的,15规则修规有增加过门难度的思考,就应该顺理成章地将这条权利去掉,从而还可以演生出新的堵门战术,何乐而不为啊!
    当然,专家解读我们可以执行,但是,我们有上述的质疑也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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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意见,只有等下次修规再说了!不过,一次修规改动太多,会使大家思想更混乱!  发表于 2016-6-12 20:22
老师的意见,只有等下次修规再说了!不过,一次修规改动太多,会使大家思想更混乱!  发表于 2016-6-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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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17: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老师是想从道理上说还是从球理上说?本身这一条规定是怎么来的?硬性规定啊!
       把开球区变成开球线有什么道理?为什么要增加难度?需要增加难度的根源是什么?25分制变成不封顶又是什么道理?
       况且您质疑的,又是更深一层了,您给谁要说法?谁又能给的出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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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要难就难到底,何必难一半啊!如果难到底就会有可能产生新的堵门战术。 我认为不是修规的条文问题,条文没有说是否与正常开球一样可以临时移开球啊,所以只是专家解读的问题。如果这次专家解读说,为了   发表于 2016-6-1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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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20: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堵门是很难的,如果有好的堵门办法(或规则)我很支持。
我以为现在的放弃进一门很普遍,这是规则的瑕疵,如同篮球不过中线,不投篮一样,也是规则使得消极反而有利的一种表现。应当有好的办法来制衡(但是不要三次不过们枪毙的办法)。你不进场,我就堵门让你进不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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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要难就难到底,何必难一半啊!如果难到底就会有可能产生新的堵门战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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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21: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就是规则,定下来就得执行,修改者就是权威。问题可以提,要等下次修规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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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是修规的条文问题,条文没有说是否与正常开球一样可以临时移开球啊,所以只是专家解读的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3 09:15
几次修规,什么时候修规的机构征询过网友对修规的意见?(我只知道2004修规有过)所以“等下次再说”者 也是一厢情愿而已!  发表于 2016-6-13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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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21: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老师的意见,只有等下次修规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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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是修规的条文问题,条文没有说是否与正常开球一样可以临时移开球啊,所以只是专家解读的问题。如果这次专家解读说,为了增加难度,不允许临时移开他球,不也是可以的吗,且与修规思路一致该有多好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3 09:18
几次修规,什么时候修规的机构征询过网友对修规的意见?(我只知道2004修规有过)所以“等下次再说”者 也是一厢情愿而已!  发表于 2016-6-13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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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3 09: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意宏 发表于 2016-6-12 21:11
规则就是规则,定下来就得执行,修改者就是权威。问题可以提,要等下次修规再说。

我认为不是修规的条文问题,条文没有说是否与正常开球一样可以临时移开球啊,所以只是专家解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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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3 09: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汉江情 发表于 2016-6-12 21:12
泰虎老师的意见,只有等下次修规再说了!

我认为不是修规的条文问题,条文没有说是否与正常开球一样可以临时移开球啊,所以只是专家解读的问题。如果这次专家解读说,为了增加难度,不允许临时移开他球,不也是可以的吗,且与修规思路一致该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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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没有说是否与正常开球一样可以临时移开球啊,所以只是专家解读的问题" 我认为这样解读不成立, “重新进一门”,应当除有新规定之外和原进一门待遇相同,如果因为没有说是不是相同,就认为不相同,那么,重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3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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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3 09: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6-6-12 20:57
堵门是很难的,如果有好的堵门办法(或规则)我很支持。
我以为现在的放弃进一门很普遍,这是规则的瑕疵, ...

我的意思是,要难就难到底,何必难一半啊!如果难到底就会有可能产生新的堵门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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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3 11: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今好像没有看到修规专家组成员关于撞柱后再次过一门的球是否享有“开球”时可以临时移开妨碍过一门的门前球(包括一门后7.5厘米的球)的说明。
  个人认为撞柱后的球和“开球”即第一次通过一门的球的状态是不一样的,它不属于开球,因而也不能享有“开球”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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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专家的解读(解释、说明),不能等同于规则,但它毕竟具有“指导”意义,在统一认识上还是有贡献的。  发表于 2016-6-13 12:05
泰虎老师,我没有注意过引用的出处(我没有门球之苑),前几天看过花甲子老师的引文,但他没说明出处及作者。既然关键老师已有说明,统一执行就是了。至于更多的方面,那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发表于 2016-6-13 11:53
林静风闲老师的问题是规则的解读问题,只能用规则来回答,专家的解读不应当是规则的补充。用专家解读来补充规则是无效的。  发表于 2016-6-13 11:47
符合“过一门”的规定,不等于符合“开球”的规定。临时移开球是对“开球”的规定,不是对“过一门”的规定。当然在国际规则里,“开球”和“过一门”是相通的,不会有问题;而国内规则就出现了问题,应该有个统一的   发表于 2016-6-13 11:45
林静风闲老师好! 请您看看我的主题帖子引用的部分,在图的下面一句话,“此外,重新进一门时,除了放球位置改变以外,其它有关进一门的规定与开球时相同”。 那就是《门球之苑》第4期关键的解读文中的原话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3 11:36
实际上这个问题在规定“得分不封顶”时就已经存在,只是很长时间没有人提出过异议,也就没有引起重视。可以申请临时移开开球时妨碍过一门的门前球的规定,沿用的是国际规则而国际规则在球撞柱后是不能重新进一门的。  发表于 2016-6-13 11:30
重新进一门,应当除有新规定之外和原进一门待遇相同,如果因为没有说是不是相同,就认为不相同,那么,重新进一门是不是得一分也没有说。  发表于 2016-6-1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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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3 11: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第一次进一门,移开门前的球也无什么道理,2米宽开球区完全够了,2乘0.5米的面积开球区也完全够了。  堵门是一套技术,也有时因战术的需要,防止你过一门后,擦边攻击构成的大威胁,这有什么不好呢?
  现在是讨论,不是下次修规再谈。要允许讨论,才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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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3 11: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6-6-13 09:18
我认为不是修规的条文问题,条文没有说是否与正常开球一样可以临时移开球啊,所以只是专家解读的问题。如 ...

"条文没有说是否与正常开球一样可以临时移开球啊,所以只是专家解读的问题"
我认为这样解读不成立, “重新进一门”,应当除有新规定之外和原进一门待遇相同,如果因为没有说是不是相同,就认为不相同,那么,重新进一门是不是得一分也没有说。也要等专家解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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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3 11: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6-6-13 11:10
  至今好像没有看到修规专家组成员关于撞柱后再次过一门的球是否享有“开球”时可以临时移开妨碍过一门的 ...

林静风闲老师好!
请您看看我的主题帖子引用的部分,在图的下面一句话,“此外,重新进一门时,除了放球位置改变以外,其它有关进一门的规定与开球时相同”。   那就是《门球之苑》第4期关键的解读文中的原话啊。

    这样,重进一门后的威力降低,又保持了原有的习惯和玩法。
此外,重新进一门时,除了放球位置改变以外,其它有关进一门的规定与开球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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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进一门的难度是增大了!同意楼主观点,再增加点难度也是可行的,反正规则中的硬性规定也不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4 21:59
可能关键老师已经注意到了前些时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所以有了这个解读,以便统一认识。  发表于 2016-6-13 12:12
泰虎老师,我没有注意过引用的出处(我没有门球之苑),前几天看过花甲子老师的引文,但他没说明出处及作者。既然关键老师已有说明,统一执行就是了。至于更多的方面,那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发表于 2016-6-13 12:10
难道没有关键的解读,门球人按规则就没法处理从新进一门的问题了吗 ? 没有关键的解读,门球人就不知道重新进一门能得一分了?  发表于 2016-6-1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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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3 14: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8号你能有自己的观点,讲来讲去平头论足,《2015竞赛规则.裁判法》执行吧,别再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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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劝导!也请您看看我的主题帖子的最后一句话啊。  发表于 2016-6-1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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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4 21: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6-6-13 11:36
林静风闲老师好!
请您看看我的主题帖子引用的部分,在图的下面一句话,“此外,重新进一门时,除了放球 ...

重进一门的难度是增大了!同意楼主观点,再增加点难度也是可行的,反正规则中的硬性规定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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