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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提出这样的质疑! |
点评
我的意思是,要难就难到底,何必难一半啊!如果难到底就会有可能产生新的堵门战术。
我认为不是修规的条文问题,条文没有说是否与正常开球一样可以临时移开球啊,所以只是专家解读的问题。如果这次专家解读说,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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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虽说专家的解读(解释、说明),不能等同于规则,但它毕竟具有“指导”意义,在统一认识上还是有贡献的。
泰虎老师,我没有注意过引用的出处(我没有门球之苑),前几天看过花甲子老师的引文,但他没说明出处及作者。既然关键老师已有说明,统一执行就是了。至于更多的方面,那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林静风闲老师的问题是规则的解读问题,只能用规则来回答,专家的解读不应当是规则的补充。用专家解读来补充规则是无效的。
符合“过一门”的规定,不等于符合“开球”的规定。临时移开球是对“开球”的规定,不是对“过一门”的规定。当然在国际规则里,“开球”和“过一门”是相通的,不会有问题;而国内规则就出现了问题,应该有个统一的
实际上这个问题在规定“得分不封顶”时就已经存在,只是很长时间没有人提出过异议,也就没有引起重视。可以申请临时移开开球时妨碍过一门的门前球的规定,沿用的是国际规则而国际规则在球撞柱后是不能重新进一门的。
重新进一门,应当除有新规定之外和原进一门待遇相同,如果因为没有说是不是相同,就认为不相同,那么,重新进一门是不是得一分也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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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感谢您的劝导!也请您看看我的主题帖子的最后一句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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