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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处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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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15: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比赛中,3号球队员已经完成动作,界外的4号队员在裁判没有叫号的时候,就进球入场。裁判判4号球球拿出场外。停杆。呼5号球继续。对吗?
发表于 2016-4-30 16: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问题不好拿规则条款来处理,我看默认人性处理,已进场的4号不用拿界外,往下呼5号继续比赛。不一定是成熟的意见,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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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我也认为这样处理比较合适  发表于 2016-4-3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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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19: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康乐玩球,人性化处理较妥,如果白方此前没有受到过警告,第一次,不以处罚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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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16: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1.进球入场是个什么具体情况?是进一门入场或界外球进场。2.白队此前是否有过警告之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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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外球。没有警告历史  发表于 2016-4-30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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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16: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4号一次。让4号站界外,呼4号,4号进场击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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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比较好。  发表于 2016-4-3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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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16: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没呼号,就击球进场,规则中没有具体的判罚条款。但规则中有:任何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均视为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规定。具体处罚由裁判员酌情采取警告、取消击球权、自球放到界外等措施(第十九条)。上述裁判员的判罚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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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体育道德没有必然联系吧,不过是平时玩球的不良习惯。比赛中忽视了而已。我认为裁判有彰显自己权势嫌疑。  发表于 2016-4-30 21:37
没有警告直接处罚。是不是有点过?  发表于 2016-4-30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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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17: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均视为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规定。具体处罚由裁判员酌情采取警告、取消击球权、自球放到界外等措施(第十九条)。

我感觉判罚的有点过重了。警告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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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17: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一般来说,场上只有击球员才可能出现犯规现象,不是击球员不成在犯规(严重违体除外)。我认为本案例裁判员处罚过重,顶多警告白队一次。应该请4号球员退场待裁判员将4号球复位后,呼叫4号再上场击球即可。值得注意的是:若白队比分领先且比赛时间不多时,这属于有意拖延时间,裁判可以判4号停杆,直接呼5号后迅速处理4号球。裁判要示场上情况灵活掌握,总之不得让犯规方获利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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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这个裁判不是新手也是个经验不足的低级别裁判。  发表于 2016-4-30 21:57
解释的好,又不是恶意干扰比赛,只不过是平时玩球的不良习惯,不警告直接处罚,是不是显得裁判有无上权利?  发表于 2016-4-30 21:42
不宜过重处罚。  发表于 2016-4-30 21:35
看来裁判判罚有点重  发表于 2016-4-30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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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18: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缕阳光 于 2016-4-30 18:14 编辑

    界外的4号队员在裁判没有叫号时不是击球员,不存在犯规问题。但自己进球入场,属于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对此现象,裁判法第63页有相应说法
四对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处理
1、对下列行为的处理,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停止犯规方的击球权。   
(2)非击球员进入限制线内。  
2、可以不给予警告而直接判罚:
(3)有意破坏场上局面获擅自移动场内外的球
    据此,应该给予白方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警告”处理,并将4球恢复原位,4号队员退场,裁判员呼叫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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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是走进限制线,甚至走进球场,还没有打球,裁判员可以示意或请其退场,再呼号。但已经打球了,那就要警告了,特别是在最后的几分钟。  发表于 2016-4-30 22:41
违反体育道德是不是说的有点严重?,我认为不过是平时不良习惯,又不是恶意干扰。值得如此判罚?都是老年人,谁还没有疏忽之处?  发表于 2016-4-30 21:47
一缕阳光老师解释的好.  发表于 2016-4-30 21:13
谢谢解释。  发表于 2016-4-30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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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18: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例也可以视为是“违体”行为,只能说裁判员处罚有点过重,但是不能 说裁判员处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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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规是肯定的,如何处罚是裁判员的权利,至于处罚的轻重问题,每一个裁判员掌握的力度都是不一样的。  发表于 2016-5-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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