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漾 于 2011-12-23 21:39 编辑
场上裁判立威或更重要
看了几篇关于裁判的文章,有球员热心评论,也有裁判员老师现身说法。众所周知,相对于足球、篮球、网球等运动大项,门球运动在各方面还不是那么成熟,运动规则、条例时有变动,场上判罚尺度的稳定性也差了点儿。而但凡要分出胜负的群体活动,无论你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参与其中,结果的公平、公正是最重要的。实际上的情况每每和人想得不太一样。因为是“人”的活动,不是机械性的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所以多少都会出现“擦边球”、“可判可不判”等等特殊情况。
愚以为,不管规则定得怎么样,有多少亟待完善的空间,制定了就要执行。另外,裁判员要有场上的绝对权利。第一,条例是死的,文本的灵活性永远跟不上有头有脑的人。第二,哪一场球都走一遍规则修改或修正手续是不可能的。第三,如果某一条例确实阻滞了这项运动的发展,要走场外的程序,比如:可以提出方案,交由大家公开讨论解决,而不能个别球员与裁判在场上急眼,那样没法玩儿。第四,在事态暧昧的情况下,裁判有主观处理的权限。
比如说:在NBA的赛场上,哪怕裁判判罚有误,教练员、运动员有任何无理举动,同样要吃一个“技术罚规”,轻者罚款,重者禁赛。你可以提出异议,但要等裁判理你。不理你你也没办法。莫说竖中指、骂脏话之类,指指点点、喋喋不休都得省省先。要不谁也帮不了你。也有这种情况,NBA最有钱的老板之一,小牛队库班,他因为大嘴巴而成为向联盟交罚款的常客,有一段,他在一周之内两次被罚,第一次5000美元,第二次15000美元。他的意思是这个样子的:“政策规定,批评裁判就要受处罚,我在骂之前就知道了。但我们难道连辩护的权利都没有吗?”合着这货根本就是故意的,这点钱他不在乎。
反过来看,无规矩不成方圆,不管你多牛逼,不管你多有钱,体育活动失去了具有普遍约束意义的规则,就变成了乌合之众乱搞、或者小孩子过家家式的瞎玩。有规则,就要对大家产生一视同仁的约束力。直接的执法者裁判就要拥有最高权利,就要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如果你像库班一样做好了心理准备,不在乎钱,其它的也无所谓,那可以,但是犯一次罚一次,也别说二话。
对于裁判的绝对权利,我个人持绝对支持的态度。如果你对裁判的水平、或者对裁判个人有意见,可以向组织者提出,甚至可以拒绝参赛,一样的……要场外解决。体育赛场是最平等最干净的场所之一,体育场上没有种族、身份、地位之别,但是需要大家遵守体育的规矩,而且是必须遵守,那样才能保障一切活动的基本运行。
试想一下,不管有理没理,谁都可以任意要求中止比赛是什么情况?心里不爽了叫停,感觉委屈了叫停,己方快输了我还叫!耽误一分是一分,操蛋一秒是一秒,怎么才能让人体会到竞技的魅力?怎么才能叫人安心的享受体育带来的快意?偶尔有一次不甘心、不顺畅是蹩脚的,时时刻刻都有人可以随意的破坏掉一场比赛更悲剧。所以,在大家对裁判的执裁能力、个人品格提出要求之前,先给予足够尊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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