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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洛阳老关 于 2014-11-25 16:28 编辑
规则裁判法对哪些区域、哪些球能够实施有效管控?对哪些区域、哪些球管束有限或无力约束?
规则、裁判法可对比赛区、限制区、开球区等区域实施有效管控;对比赛区域内的球、限制区经裁判放置好的界外球以及击球员放在开球区内的球,也可实施有效管束。而对自由区内的球、限制区内(不含界外球)的出界球、场外无效球等,规则裁判法则极少或没有相应的规范,因而缺乏管控约束能力。
比如球出界后碰挡墙弹回停在限制区内还未经裁判摆放的出界球;还有中柱得分后,裁判员扔回一角时回滚停在限制区内的球;击球员若触及或球槌碰到这些球,裁判员能依据什么规定进行处罚呢?
换句话说,规则、裁判法只能对场内球、开球区内的球和放在边线外10厘米的界外球实施有效管控,而对自由区的场外球和限制区里的无效球、没有经裁判摆放的出界球等,因缺乏规则的支持,不能实施有效管控,因而也不便进行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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