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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6 21: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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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击球结束。已中柱得分,两次过一门没成功的2号等待再次过门时,总记录台宣布了比赛时间到,这时双方的比赛成绩是红方多一分,红方没有中柱得分的球,随后主裁宣布了比赛结束,白方教练提出“2号有一杆”的合理请求被主裁拒绝后双方队长签了字。就是因为输掉这场球白方没能进入决赛。比赛结束15分钟后白队队长找了该场比赛的主裁,主裁说“比赛已经结束,找裁判长仲裁”。这种情况裁判长应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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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则,裁判长和仲裁委员是无权更改现场判决的。(请看裁判长和仲裁的职责与任务)这场球应怎样处理?一,当记录台宣布时间到,主裁应说比赛时间到,但不能说比赛结束,应呼2号。二:但当主裁错误宣布比赛结束时,白方教练员与队长是有权向主裁提出申告的,主裁发现错误可即时更改。但主裁拒绝了白方的合理要求是错误的,是主裁的一错再错。三:对主裁的拒绝,双方队长签了字,比赛结果就不能更改。四:对主裁判的一错再错,并拒绝有理更正行为,只能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投诉,对主裁如何处理是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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