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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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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水清木华 于 2014-11-2 22:05 编辑
当裁判员累、当裁判员难、两边对裁判员有意见的最大问题就是十秒超时判罚。前几天我市举办的门球赛上就遇到一种情况让裁判员左右为难,在检录时,一方队员比较年轻,另一方队员年龄较长,且有个队员明显腿有不便,当时年轻队提出要裁判严格执行10秒超时判罚,反对慢、磨叽。而年老一方提出要照顾腿有不便的队员,年轻一方就说既然上场就都是运动员!(是啊,也有道理),每次比赛检录时,主裁都要询问一下双方队员有听力和腿脚不便的需要照顾的没有?这也是人性化的关怀。就这件事大家说裁判员不为难吗?
我在想啊,赛事还是应该分竞技与康乐,竞技型的比赛按规则严格十秒超时判罚!康乐型打轮次,取消10秒限时。
当然,即便是在年龄和身体都相当的情况下,就现行的规则,人为默记1-7秒,8秒读出声音,来判10秒超时还是不精准。还是避免不了比赛双方队员对裁判员执裁公允有意见。最好取消头疼的10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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