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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6-3-9 11:20 编辑
上接 对新规的评论(7)暗点2 闪击的描述一
5, 无论“闪击过程”,还是“闪击过程的程序”里都不包含击球后的抬脚,规则规定了闪击要脚踩自球,但是没有一处提到应在何时什么情况下抬脚,不抬脚如何进一步击球啊?
新规则抬脚可以不包含在“闪击过程” 里,但是描述“闪击过程的程序” 是说闪击过程里的动作,和闪击过程的起止无关,为什么不加入“抬脚” 这个必须的动作说明?
6, 规则12-4-9 把 “闪击完成后,踩球脚抬起时移动了自球。”列入击球犯规,说得通吗? 这个犯规动作和击球挥杆动作有一点点关系吗?他击球了吗?
7,闪击过程不包括抬脚,那么闪击已完成,进入普通的击球阶段,此时脚踩自球是不是应判触球犯规?
8,新规之所以要改动闪击过程定义,原因是老规里有闪击不抬脚可以无限拖时到漏洞,国际规则已经对此漏洞加以弥补,出台了新规定, (详细请见 《三个版本里闪击过程结束的规定的分析》,我们可以另找办法,但是不要有新漏洞才好。(国际规则的解决办法是:闪击过程仍是抬脚结束,在抬脚前犯规按闪击过程处理,但是场上球停止就开始续击的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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