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516|回复: 2

论 闪击过程的起止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28 09: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前的闪击过程起止点:根据规则16-2(p29):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
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带来问题多多,讨论如下:
一、起点问题,
1,如果一次撞击两个他球,按此定义,就是在场上球停止之后 “同时进入对两个球的闪击阶段”,而这正是闪击犯规的第8项:“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规则自己矛盾了。
2,引起不必要的,也是说不清楚的 “整体闪击”和“单球闪击”的争论。
3,如过撞击并球停之后,我根本没有做任何有关的闪击动作(即没有开始闪击的第一个行为--拾球),但是犯规了,例如超时,触静止球,自球一律要按闪击过程内规定判罚,充军到界外。太霸道了吧。

所以我以为闪击过程的起点应为:“闪击过程是指从捡拾被撞他球开始,....
这样上面的三个问题都彻底解决!
不会同时进入对多个他球闪击,
闪击第一个他球后未捡拾第二他球,就不算在闪击过程里。没有了“整体闪击”问题,
没有闪击动作就不算进入闪击过程,讲理了。
(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8 10: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终点问题
**  闪击后的续击的计时开始于续击权产生时 [ 9-2-2-3(p18)]
**  续击权产生于闪击完成后 [12-3-2(p23)]
**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16-2(p29)]


      据此,在闪击后,若不抬脚,则闪击过程不算完成,所以续击权没有获得,所以续击的计时不能开始。
     假如有人在此时和教练对话 超过15秒钟或更长,裁判是不能判罚的。因为判罚无据。


  这是规则的链条出了问题,应改动这个链条的第二项:
       续击权产生于闪击成功后场内球停止时,即[12-3-2(p23)]改写为:
(二)不论闪击几个他球,最后的闪击成功后场内球停止时获得一次续击权。
   这样,闪击后场上球一停,十秒计时开始,抬不抬脚是击球员的事。
   这样,抬脚前仍在闪击阶段,(不论是否已经开始续击计时) 如有自球滑脱,还是要按闪击阶段处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8 18: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两个问题在国际规则里是什么状态?我介绍一下。关于起点,是古今中外完全一样,都是撞击后球静止时开始。
关于闪击过程终点,也没有变化,但是国际规则的制定者认识到原规则(和我们一样的) 里的不抬脚拖时无从判罚问题。
在2015新规里已经把续击权的获得(也就是续击的计时起点)改为闪击成功而不是闪击完成。
解决了不抬脚拖时无从判罚问题,但是续击的可用时间缩短了。(要等球停止。)
我想这一点应当会引入到我们的新规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