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海润体育俱乐部门球会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俱乐部门球活动的发展和管理,保护会员权利,充分发挥本俱乐部的作用,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霸州海润体育俱乐部理事会决定,会员发展和管理事宜由本俱乐部会员联络部负责。 第三条 俱乐部会员应当遵章守法,自觉履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本办法规定的权利。 第四条 本俱乐部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俱乐部采取会员制,凡俱乐部组织的训练、竞赛、联谊、培训等活动只有会员才有权利参加。 第六条 达到以下条件,认可海润体育俱乐部宗旨与理念,愿意为门球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的球友均可入会。 (1)身体状况良好、热爱门球运动,自愿参加海润体育俱乐部。 (2)认可海润体育俱乐部章程。 (3)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以上俱乐部门球活动。 (4)如实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经俱乐部认可。 第三章 入会程序 第七条 申请入会程序 符合申请入会条件的球友应履行下列申请手续。 (1)填写《海润体育门球俱乐部会员申请表》并签字。 (2)俱乐部理事会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合格的,由会员联络部通知本人缴纳会费1元、会员证工本费9元,领取会员证。 第四章 会员权利义务 第八条 入会申请人自注册之日起即获得海润体育俱乐部会员资格,享有以下会员权利,并履行会员义务。 (1)参加俱乐部组织的门球活动,获得各类荣誉和奖励。 (2)经批准代表俱乐部参加对外比赛和相关活动。 (3)维护俱乐部声誉,光大俱乐部形象。 第五章 会员退会及违规处理 第九条 会员主动退会时,应通知俱乐部会员联络部,并由会员联络部在俱乐部网站上公布退会情况。 第十条 会员出现以下情况,俱乐部可根据情节予以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 (1)一年内不参加俱乐部组织活动者(特殊情况可通知俱乐部)。 (2)言行有损于俱乐部利益和形象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海润体育俱乐部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正式公布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