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8月27日广东秋韵请你判罚一贴发表以来,一时间有很多网友对xx的回帖大为赞赏,奉为经典。本人认为,先不论xx帖中的观点正确与否,首先回答问题的逻辑就出现了不妥。xx首先认清事实逻辑这一点是正确的,是好的做法,是应该肯定的。但接下来就做出了判罚结论,遗憾的是既没有告诉大家此现象属于哪类问题,也没有指出根据规则的哪些条款,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使人知其然而很难使人知其所以然,另外结论也多会出错。在对于秋韵《判例:请你来判》贴中的第一问进行讨论时,即:自球在闪击过程中能否触及未被撞击过的他球的问题。应该说此问题的回答是有难度的,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因为规则中并没有针对的条款,只能根据规则精神来作答。xx在回答该问题时提出了“主动说”与“被动说”的观点。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们连续三天三次发帖《请教裁判天地版主泰虎老师和其他网友老师》,试图让xx自己说服自己.下边我就该问题与xx的讨论的来往帖子,有选择的粘贴如下:(蓝字xx的帖)
xx :尊敬的汉玉灵芝老师,您指名让我回答,只能奉命。
我认为,在闪击过程中,自球在脚下的移动触及没有撞击过的他球是犯规的(即自球主动触及)。但是,被动触及是不犯规的。此点,请不要按照力学去牵强解释。什么主动、被动都是“触及”之说是不合乎门球规则的精神的。
比如:张三用手打了李四的脸,张三却说,是李四的脸打了我的手。哈哈,我只是开个玩笑。不影响我们和谐交流啊!
尊敬的泰虎老师:您好!“奉命”一词言重了!您既是裁判天地的版主又是昨天指教过我的资深网友,请教您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了!至于您言牵强一词我不想多做解释,只是对您说的笑话到很感兴趣。 比如:张三用手打了李四的脸,张三却说,是李四的脸打了我的手。哈哈,我认为这并没什么错,这也就是张三承认了他的手与李四的脸接触的事实。至于谁对谁错自有法律或道德标准来评判。话说回来闪击过程中自球触及了他球,还是他球触及了自球,有无区别,各犯不犯规呢?当然您的回答我已领教.现在继续向您请教:
第十八条 触球犯规
一、除竞赛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为触球犯规。
那么请问老师,如果球场上有效移动的球触及了击球员就可不判犯规了吗?这就是您言的规则精神吗?恕我不恭。老师这样的观点我不敢苟同。敬请回复 不吝赐教。
尊敬的泰虎老师您好!我的理解是无论击球员主动触及静止球、移动球或者被动触及静止球、移动球都属于触球犯规。所谓“主动说”还是“被动说”的提法不符合规则精神。此观点是否正确请于指正!谢谢!
请您把击球员和球分开来说,主动与被动的提法。我没有在击球员上谈触及移动球是主动与被动一说啊。您还是思考一下您对裁判天地(秋韵)的帖子的具体情况的意见是否正确吧。千万不要断章取义的纠结为好。再见!!!
下边是关于球与球间的触及问题的讨论
1、一球(自球)撞击三球(他球)时一球又碰了二球(被闪击过的他球),犯不犯规?
2、一球(自球)撞击三球(他球)时三球碰了二球(被闪击过的他球),致使二球又碰了一球犯不犯规?
1、①球撞击③球,③球移动有效,后续又碰撞了闪击过的②球,②球移动无效(因为重复撞击犯规使其产生的移动是无效的),需要复位,自球拿出界外;
2、①球撞击③球,③球移动有效,有效移动的③球碰撞了②球,它们的移动也都是有效的,有效移动的②球碰撞了①球,因为是①球的击球过程中相碰,就是属于撞击(重复撞击)犯规!②球移动有效(碰撞到哪就在哪),①球拿出界外!
题外话:如果是闪击②球,使其③球反弹回来碰撞了①球,就不犯规!(主动与被动就在此而用)。
老师们好!请教一个问题:一球是自球、二球、三球都是未被撞击过的他球。现在:
1、一号击球员击一号球,结果一球碰了二球后又碰了三球犯规吗?有几次闪击权和续击权?
2、一号击球员击一号球,结果一球碰了二球后二球又碰了三球三球又碰了一球犯规吗?有几次闪击权和续击权?
| 汉玉老师;此两个问题都不存在犯规的说法,均应有两次闪击权,一次续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