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2015规则3
——球队
一、球队的组成
每支球队由一名领队、一名教练和5——8名队员组成(其中含5名上场队员和最多3名替补队员,设一名队长)。若领队、教练兼任队员,应包含在队员名额内。
二、教练员和队长
1、教练员的职责
(1)统领全队,并对全队的言行负责。
(2)比赛中担任指挥,或指定本队1名队员代行指挥。
(3)队长缺席时指定1名队员代理队长,并报告执场裁判员。
2、队长的职责
(1)代表本队。
(2)选择先攻、后攻。
(3)提交击球顺序名单。
(4)申请替换队员、申请缺员比赛。
(5)比赛结束后代表本队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名。
(6)当教练员不在场时,代行其职。
三、赛场询问
队长或教练员对判罚结果有疑问时可向裁判员提出询问,但对裁判作出的认定事项不得进行询问。
以下认定事项是裁判员的职权,教练、队长不得询问:球是否停稳、出界、得分、撞击以及对10秒钟和10厘米的判定。
四、教练员和队员基本守则
1、遵守门球竞赛规则。
2、本着公平竞赛的原则对待对手,尊重队友和观众,文明参赛,友好交流。
3、服从裁判员的判罚。
4、杜绝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