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有人主张在执裁时喊出八秒九秒十秒犯规,以示透明.我觉得还是按照规则用默计的方法为好.我们这里曾经有过在执裁的时候,伸出手指数着故意让击球员看见,以此增加透明度.后来我们对这种用肢体动作计数的方法及时给予纠正.对予十秒超时判罚的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要求我们的裁判员增强规则意识练就过硬的执裁本领.我们的一切行动都应该用规则来规范.也还要求我们有责任意识.最近我们在学习的时候,有一位同仁介绍了他的经验。他说:我不当没有数的裁判。我是默记不数到八秒就不报八秒。我报八秒都是数出来的。当然我也不可能每个球都能从零数到八,我只是判断有可能出现逾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从三,五或是六数到八。这样数可能和实际的时间有差异,但是心中有数是最重要的,这比那些看到击球员有转圈,或有动作不连贯,就立即喊《犯规》,完全是恁感觉而心中没数好的多,八秒之后的两秒更要认真。这位同仁说的多么的好呀.《不数到八秒就不喊八秒》的作法,符合严肃认真的要求。是经验之谈,是经典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