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09规则关于记录双杆球的时间与专家解释的口径不一样
《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9》附则中,说明的第二点“在执行附则二时,为准确记录双方打成双杆或多杆球的数量,每打成一次,可在记录表该队员姓名后画一个“Δ ”。”根据规则要求,我的理解是:每打成功一次双杆球或多杆球,就要记录一次。
《门球之苑》09年第6期第34页上“关于双杆的记录”是这样明确的“在击球员取得双杆以后,我们不急于在他的名字下画“Δ”,而应等到他闪击完成以后,进行续击时,才作这个记录。”按照专家说法,记录双杆球在案的时间,是在击球员续击开始时。
“打成一次”双杆球的“成”,应该是指成功、取得。最近网上对“打成”有两种意见:一是自球撞击两个他球,三个球均在界内停稳时;二是击球员已经闪击成功两个他球后。这也是有待统一认识的问题之一。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意见。击球员闪击成功两个他球以后,也就是进入续击的10秒时间段开始,为击球员打成功(或取得)一次双杆球。
《门球之苑》上专家的说法与规则附则内容有出入,一个是击球员续击开始记录,一个是打成就记录。存在明显的不一致,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一旦制定出来,正式颁布、发行,就应该成为全国门球人进行门球运动的法规依据(或称游戏规则)。任何专家的个人解释,都应该和《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口径一致。在内容上,以及细节处理上都不能超出规则规定或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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