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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典故第二百
200、狼狈为奸
狼狈,古人认为是两种奇异的野兽:狼的四条腿,前腿长、后腿短;狈则相反,前腿短,后腿长。它们必须一狼一狈,互相搭档,彼此支持,才能行动;否则,独立行动是很困难的。例如《博物典汇》就是这样说的:“狼,前二足长,后二足短;狈,前二足短,后二足长。狼无狈不立,狈无狼不行。”《酉阳杂俎》也说:“狈,前足绝短,每行常驾于狼腿上;狈失狼则不能动。”
可是据现代科学家的考察和研究,从古到今,动物中,还没有发现过“狈”那样的野兽;“狼”是有的,但也并不像上述那样的前腿长、后腿短,更没有“无狈不立”之类的事实。不过,狼往往一雌一雄,成对同居,出来时也常常结伴同行,有人说,可能因为古人观察不够精确,把同居同行的雌、雄狼,误会为“狼狈”。就是形容困难不便的意思。晋初李密的《陈情表》说:我之进退,“实为狼狈”;《三国志●蜀志●马超传》说:“进退狼狈”。形容生活穷困、事情不顺利,也叫“狼狈”,把顚苦之状称为“狼狈相”,说是“狼狈不堪”。《南史》载:齐武帝与“新吴侯”景先共车行泥路,车辕折,俱狼狈。东汉荀悦《汉纪论》说:周勃“狼狈失据”。
同时,因为传说中的狼狈,是互相依仗着行动的,所以形容坏人勾结作恶,就叫做“狼狈为奸”。
迷神引●狼狈为奸
荒野昏黄狼姿怒。狈体前肢难步。身形诡谲,共谋邪路。影幢幢,行幽处,意如虎。恶兽齐心向,世间苦。惯使奸谋计,祸无数。
往昔传闻,共把生灵侮。狡黠阴毒,同欺主。趁人孤弱,暗伸爪、将人捕。害良民,行不义,罪难恕。尘世皆憎厌,声名负。奸邪终须报,怎逃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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