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论坛里,许多网友对“限双”条款,看法不一。看来“限双”条款,似乎是“剪不断、理还乱”。
我个人观点是,门球人也要讲点组织观念,小局要服从大局,下级要服从上级,500万门球人要服从中国门协。《门球之苑》2009年第6期第33页,刊登了上海市刘朝晖撰写的《“限双”以后,裁判员该如何执裁》的文章,这篇文章较好地诠释了两大关键词:“取得双杆”与“使用双杆”。之前我对“限双”也产生过迷惑,也有自己的观点,经过网友的点拨,我改变了自己原有的观点,接受了洛阳老关等网友的观点,再说,周正老师在门球培训就“限双”问题授课时,其论点与上海市刘朝晖文中的论点是相一致的。两位专家的声音,我想与中国门协是一个声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门协,这样也好用一把“尺”来衡量“双杆”,便于统一裁决“双杆”,否则,每个裁判一把“尺”,那门球比赛就会无法进行。总之,暂且不谈论“对”与“错”,目前按这一“统一标准”去执裁,至于“限双”问题以后会不会改或怎么改,那自有最高决策机构——中国门协是否列入议事日程考虑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