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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头富农 于 2011-9-28 21:07 编辑
已经三门得分的5号球,经续击后停在了同样三门得分的7号球与中心柱的中间稍偏一点的位置,(7号球与中心柱的距离不到一米),6号球界外进场,7号球击球员按照指挥员的指令,想撞击5号球后,闪送撞柱得分,再续击得分。由于力度、角度控制的不好,撞击后使5号球直接撞柱得分了,自球又自行的撞击了中柱。此时裁判员稍有犹豫,马上开始宣判:5号撞柱得分,8号!红方的指挥员马上提出质疑:7号撞柱得分为什么不算?答曰:7号球撞击了5号球,使其撞柱得分,7号球就失去了续击权,所以7号球不得分。说完又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请问网友哪里不对了?7号球应该不应该得分呢?
感谢网友的及时提醒,我把数字打错了,对不起,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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