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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15: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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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楼主的观点的讨论。
1,规则简化问题。
我赞成简化规则。但这不是门球发展的要害问题。
目前的门球规则篇幅很长,但是有一个事实,不看规则,不买规则书的人很多,他们照样打门球。这就是说规则的复杂性并不影响门球人会玩门球,也不影响门球人的玩兴。规则里,场地的规定,门的设置,槌的规定,号码标志的规定,妨碍比赛,裁判员的分工,队员替换等很多篇幅,根本可以不理睬他。其他章节也有不少只是为了严谨而写的内容(如三球互相接触,用手摆都难实现,没有人遇到过,规则里写了)。但是,要删去这些内容大概不行。
作为规则,要严谨,必然派生很多话出来。剪刀、石头、布没有成文的规则,很容易说明怎么玩。但是如果要写成规则,也会有相当的篇幅。试想以下内容是不能少的:1,如何保证大家同时出手,用的口令几个字,比赛中出手时间慢多少毫秒为犯规,由谁来定速度,用什么来定出手“超时”。犯规后如何判罚。2,要不要裁判员,裁判员职责,工作方法。3,手形不标准(看不清是剪刀、石头、还是布)怎么判,出手后手形变了怎样判。4,赛制:一场定胜负还是三场两胜。5,设不设教练。 总之,写成规则就不会简单。而且在大家挑毛病中越来越复杂。
我爱专研规则,我感到规则一定要严密,长一点很自然,尽管如此,目前 ,通过门球规则的讨论,我以为还有以下问题的疏漏:
1,撞击两个他球后,待闪击球的地位(被撞过门有效吗?)。
2,闪击多个球是不是一个整体闪击过程。(两次闪击之间犯规是不是闪击犯规?)
要修补就得增加规则的篇幅。这种篇幅的增加是不断会有的。
有的减少篇幅的措施实现很容易,但是好不好就另说。例如,闪击增加很多规则的篇幅,如果把闪击权改为击打被撞他球权,篇幅会少很多,但是好玩吗,不知道,门球技术倒是也简化了。
我以为门球规则里不好的是例外规定太多。三个门,进门就得分, 但是进一门不一定得分。进一门的特殊规定太多。每撞击他球,可导致续击权,但是撞两球,有一球不产生续击权。过门又撞球,有双杆,但是第三次双杆无效。在这里简化规则有潜力。(例如减低双杆球的威力,闪击不许出界,就可能有不限双的规则简化。)
综上,笼统的说门球规则越简化越好,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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