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4852|回复: 31

办赛事,应考虑参赛者多打几场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30 1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二届成湔经济区门球联谊赛,根据自己参赛经验,及参赛者的普遍反应,利用这次特权,将四十多队分五个小组,在五个球场比赛,每个队在预赛时能打上八场球,能在赛地打兩天半球.
     我学球三年多,参加过大型赛事近十次,但都是每次打一天半小循环,进不了十亣强就赶快走人,心痒痒的,一步三回头,全队都一起走,想留也不成.有老门球人说,大老远的来,打四场球就走人,每场球单价不低呀,明年怎么也不参加了.
     改制后,每个队都满意,而且赛期按预定时间完成,皆大欢喜!不知网友们有何高见?
发表于 2012-11-30 19: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参加亚洲锦标赛回来的人说,每人花了5千多元,就打了3场球,这样就更亏了。

点评

主承办方应多为门球人着想  发表于 2012-11-30 20:07
发表于 2012-11-30 19: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办赛事,应考虑参赛者多打几场球{:soso_e179:}。

点评

是啊,要求不高  发表于 2012-12-1 07:41
发表于 2012-11-30 19: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建议,门球人出一趟门不容易,到了赛场没出线的队只打2-3场球就归家了,非常遗憾。希望能多打几场球!!

_16984349925490629196.gif

点评

大实话  发表于 2012-12-1 07:32
发表于 2012-11-30 20: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的观点,花了钱,就想多打几场球。

点评

参赛时向主办方比建议  发表于 2012-12-1 07:32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0 20: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利 发表于 2012-11-30 19:38
刚刚参加亚洲锦标赛回来的人说,每人花了5千多元,就打了3场球,这样就更亏了。

谢谢安利关注,请结合实际谈看法{:soso_e183:}

点评

我们本地比赛,一般都在5场球以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0 20:14
发表于 2012-11-30 20: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忠华 发表于 2012-11-30 20:09
谢谢安利关注,请结合实际谈看法

我们本地比赛,一般都在5场球以上。

点评

太棒  发表于 2012-12-1 07:41
发表于 2012-11-30 21: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利 发表于 2012-11-30 19:38
刚刚参加亚洲锦标赛回来的人说,每人花了5千多元,就打了3场球,这样就更亏了。

打了3場球,如果有很多學習,就賺了!
如果什麼都學不到,打十場也是虧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0 22: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风山上 发表于 2012-11-30 20:09
支持你的观点,花了钱,就想多打几场球。

明年搞一次网友赛,单打,双打,三人赛,你觉得怎样?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0 22: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机会参赛,就能学到东西,一问二看三领会四实践{:soso_e182:}
发表于 2012-11-30 22: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提议不错,这也是多数外出打球人的普遍心理。
发表于 2012-11-30 22: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的观点,出去一趟参加比赛不容易,花了钱,就想多打几场球,向高手好好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2-11-30 22: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建议,门球人出一趟门不容易,到了赛场没出线的队只打2-3场球就归家了,非常遗憾。希望能多打几场球!!

  

点评

共同努力,改变现状  发表于 2012-12-1 07:46
发表于 2012-11-30 22: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思路,门球比赛本来就有许多不确定的偶然因素,尽可能的让球队多打球,是组织者能力的体现。球队也愿意与高手、难得见面的朋友过招。

点评

观点明确,合理要求  发表于 2012-12-1 07:47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 07: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魅力门球9988 发表于 2012-11-30 19:57
不错的建议,门球人出一趟门不容易,到了赛场没出线的队只打2-3场球就归家了,非常遗憾。希望能多打几场球! ...

让参赛者多打球,打好球是办赛者的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4-5-6 05:1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