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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或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该新闻在网上引起广大网民的点赞和支持,不少网民称大快人心。
近年来,校园欺凌已经成为一个严肃且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和学生之间开玩笑、闹矛盾、冲突打架是不同的。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隐秘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等主要特征。直接欺凌表现为语言、肢体等方式的攻击,而间接欺凌则是指排斥、孤立、散布谣言等。
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并不等于不处罚或者免于处罚,实施严重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应当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司法机关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向全社会普及这样的法律常识: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同时,也要教育和鼓励家长、学生和学校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学生权益。当然,校园欺凌需要全社会综合治理,仅仅依靠法律的手段也是不夠的,但没有法律手段也是万万不能的。
…… 期望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这一司法判决,成为依法惩处校园欺凌的典型案例,给学校师生和家长上堂生动的普法课,让校园欺凌的实施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摘自11月7日《北京青年报》刘武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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