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郑炜 于 2017-1-15 18:38 编辑
高额奖金的门球赛如何避免打假球?
郑 炜
真是干啥吆喝啥,在编辑《门球世界》第1期的稿件时,脑子里想的全是门球的事,我在海南门球村的投资伙伴向我提议,2017“金杆奖”第十一届门球王争霸赛冠军奖金设到10万元,重奖冠军,与其它名次拉开距离。我断然否定了他的提议。我曾推出首届王中王总决赛暨中国门球大师赛,只奖励一人——王中王!奖金5万元,是中国门球史上单打赛最高奖金,结果是被毫无体育道德的人私下商量好打假球瓜分了!中国有个劣根性: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令我对中国门球非常绝望!我想一个人打门球打的好,可以得到高额的5万元奖金的话,那么这对单打项目是多么有力地促进!我的十年心血,被人戏弄于股掌之中,至今想来,仍愤愤难平!我太天真,太过理想主义,所以吃了许多亏。吃一堑长一智,完善赛制是根本。 目前国内团体赛最高奖金是中国门球联赛,冠军好像是15万吧?其它名次的奖金是多少我没有去核实,只是听说总奖金大约在40多万,这已经是大手笔了。主客场制的引进为门球的发展注入了创新的活力,可载入门球史册。十年前的门球比赛是发发纪念品,毛巾肥皂床单被罩什么的,大家一团和气,输赢一笑两欢,现在不行了,闹不好门球场就成了“杀场”,说不定都能惊动防暴警察,这不是危言耸听,有可能变成现实。因为一杆下去就是上万,裁判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裁判的专业水平和临场应变能力,都可以解决,但参赛队之间的私下交易却不好阻止。我输赢出不了线,而你是生死战,那好,我让给你,你上去以后得到奖金分给我多少? 中国国情,不仅仅是门球界这样,其它行业也不一定是净土。就拿我熟悉的文学界来说,据我了解的一些内幕,鲁迅文学奖5万,茅盾文学奖50万。特别是茅奖,就有人敢花100万去公关。我给你算笔帐,花100万得50万,明着是陪了50万,谁会去做这傻事?其实,人家才不傻。人家回去省政府还有50万奖励呢,有些作者所在地的市县区政府也有20万奖励。另一个巨大的收入是作者名气背后的作品出版稿酬水涨船高,亦不可同日而语,一部书开机印10万册,定价30元,版税10%,一下又得30万的收入,除入个人收入所得税,也净落20多万。这仅是一部书而已。 再说门球,我的王中王争霸赛。他们私下运作达成的交易是:1 人得冠军奖金1万,其他9人按名次瓜分剩下的4万元。这4万元的争夺战是真枪实弹动真格的,他们有他们的9人赛制。我认为这不是我个人的耻辱,这是所有门球人的耻辱。我的长篇小说《过门》就是以此结尾,很悲催!所以我断然否定了“金杆奖”冠军10万的提议。“金杆奖”冠军奖金可以超过历届球王赛奖金,翻一翻,设定2万元是可以。往届都是1万元,有几届是5000元。“金杆奖”冠军设2万,亚军设1万,第三名设5000元,这样拉开距离,还是可以的,4至8名都有几千元不等的奖金。 前段时间我在联盟工作群里发了“金球奖”团体赛的竞赛规程,奖金定的很高,10万元,只奖励总冠军一个代表队。有分会的会长就提出,不能只奖给冠军,进前8名的都要有奖金。唉,这又是典型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在作祟。我的设想是,联盟有42个俱乐部,分南、北赛区。比如说:南方赛区26个俱乐部,每个俱乐部决出前8名来,俱乐部自己决定设不设奖金,俱乐部的前8名代表队,去参加分会的比赛,选出分会的前8名来,分会要设前8名奖金;各分会的前8名再去参南方赛区的比赛,选出前8名来,这前8名都有奖金。南方赛区的前8名,最后再进行一番车轮大战,决出一名冠军来,为南方赛区总冠军。南方赛区总冠军是没有奖金的,北方赛区也一样。南方赛区的总冠军和北方赛区的总冠军,打7场球,决出门球世界俱乐部联盟的总冠军。奖金10万元。奖金分配:总冠军代表队5万元;总冠军代表队所属赛区3万元(由赛区各分会平分,5个俱乐部以上可成立分会);总冠军代表队所属分会1万元;总冠军代表队所属俱乐部1万元。 以上赛制完全和美国NBA篮球一样,但是我不知道怎样才能避免打假球,所以在奖金分配方面考虑的很多,但在竞赛规则计分方面,我不是内行,还请球友们帮我出谋划策,出台避免打假球的赛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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