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论问题、学习如何说理
天冷上中国门球网看帖、取经,讨论问题是一件非常快乐、非常爽的一件事。
在讨论问题过程中,许多网友给我提出了宝贵意见,很受启发。其中使我提升了学习如何说理?目前存在一系列问题的动力。
今天专题讨论一个认知不一的问题:呼号就一定有效吗?
呼号:是击球权交换的法律程序。
击球权交换:上一位击球员击球权结束,才能实施击球权交换的法律程序。
上一位击球员击球权没有结束,是不允许进入击球权交换法律程序。
击球权结束:击球员击出去的球、移动静止后、或成为死球,即是击球权结束。(如果获得续击权、或闪击权,那将是另一次击球权、或闪击权的开始)
为什么现在的呼号可以不按照法律程序走呢?
即:现在的呼号,可以不等场上球停稳,就可以进行呼号呢?
罪魁祸首:是裁判法中,裁判员要努力减少裁判用时,做到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及时呼号这一要求所致。
一分为二的去分析:
球未停稳、可以提前呼号,这是努力减少裁判用时的一个举措,有它积极的一面、也有它可取的地方。
即在不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是可以减少裁判一定用时。
球未停稳、可以提前呼号,也有它绝不能容忍、绝不允许的地方。
1、球未停稳、裁判员呼号了,击球员也上场了,击球员必须耐心等待球停稳了,才能击球。
球未停稳,呼号提前时间太早,会造成击球员等球停稳、击球的尴尬场面。
2、最不能容忍、绝对不允许的是:球未停稳、提前呼号与比赛时间到虽然是同步,但是按照正常比赛结束程序:比赛时间到、后攻方击球员完成击球,比赛结束。
如果球未停稳,提前呼号、一律有效!
那么违犯比赛正常程序的提前呼号,就不是努力减少裁判用时的权宜之计这么简单了。而暗度陈仓的变成是法律允许的行为了。
显然球未停稳、提前呼号,这完全是超出了“提前呼号”的设计初衷、是不能允许的。
我的结论与观点是:球未停稳、提前呼号,只有在不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时、即有利无弊的前提下,才有效。
一旦发生与比赛正常秩序、程序相违背、相抵触的地方,即有百害而无一利时,球未停稳、提前呼号,应该一律无效。
门前竞赛规则条款之间,每次修规、希望加强自我审视力度,不要再出现前后条款互相矛盾,把门球人带到沟里去的现象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