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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21: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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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廖兴铭 于 2017-8-15 21:53 编辑
支持烨鹤老师的观点。只有场内球停稳时呼号,才可以做到双方一致。如果是一场球选择在停稳前或停稳后去灵活呼号,这本身就没有双方一致,即对一方可能是裁判认为前边无进门无球可撞又不会出界,便在球未停稳前呼号,而对另一方却又在停稳后呼号;再说全场都掌握在球停稳前呼号,所谓能双方一致,那是裁判想当然而矣。不信你自己现场呼号,另请一个裁判员去专门计时,看你各次呼号时,是击球员击出球后的时间是多少?规则上讲询问裁判必须在事发当时,裁判法讲下号已击了球,才提出询问裁判时,裁判则不予受理。那么先呼下号进场击了球,再去处理上号球击出后产生的场内球移动,这种"先呼号后处理"的方法,又把规则和裁判法置于何处?而且是自我颠倒了裁判工作流程,我认为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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