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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8-12-31 11:10 编辑
我们面临一场门球发展方向的讨论。
逻辑学说,讨论首先要明确概念。如果各方没有共同的概念,那就只能各说各的。结果是增加很多误会。
这里我对一些概念亮出观点,希望“对方辩友”注意。你可以不同意我说的概念的内涵或外延,那么你发言时请亮出同一概念里你认定的内涵和外延。
1,体育的分类:
甲,在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之前,只有两种体育:
a,群众体育,健身体育或社会体育,这种体育指的是群众亲自参加,求得强身健体的体育活动。通常由政府部门的体育局下的群体司或社体中心管理。目的就是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b,以为国争光为目的的体育,通常是国家拨给经费全资培养运动员,并有体育局或体委的竞技司管理,因此有了“竞技体育” 的名字,其实“竞技”就是“比赛” ,群众体育也有可以比赛的项目。所以称为“竞技”体育是不确切的。不如称为 或国家体育、争光体育。
乙,进入市场经济的时代后,一切可以成为商品的东西都可以市场化,体育也可以成为商品,例如体育表演,为商业做广告,运动员里出类拔萃的有的本身就是商品,可以在俱乐部之间买卖。这是新事物,有人把它归为竞技体育,其实是不合适的,他和上述两种体育目标和性质完全不同,所以我称之为 C, “市场化体育” 。
需要说明的是任何分类都会有模糊不清的边界,即使体育本身和别的事物的区别也会说不清,例如,
舞蹈是文艺,体育舞蹈是什么?
杂技(魔术除外)绝大部分是体育。
棋牌也纳入体育部门来管理。
但是那不是主流。 在体育内部,也可以提出这类问题,但是 上面三类体育的目标,性质还是清楚的。
2,门球的归属:
a,上面的讨论说明把门球只分为竞技和康乐两类是不确切的,主要是“竞技门球”的概念不清楚,主张竞技门球的人有很多不同的诉求,有:
一、主张门球要加强技术性,向高难发展。
二、主张门球要进全运会、奥运会。为了用门球为国争光。
三、主张门球市场化,有一天可以有门票收入,从而 发展职业运动员。
这几个方向都被称为“发展竞技门球”,其实是完全不同性质的方向。所以用“竞技门球”一词来代表这三个方向是表达不清的。
我以为:
加强技术性,向高难发展,并没有改变门球的性质。让门球适龄范为加宽是好事。要向下面两个方向发展也少不了这一条。
主张门球要进全运会、奥运会。用门球为国争光。没有人反对,但希望很渺茫。
门球市场化和发展职业运动员,我乐观其成,但是这不是 “ 发展门球为适龄人群的健康服务 ”。和当前大多数门球人,或适龄人关系不大。
并不是,有商业赞助都是市场化,作为群众体育的门球,也有很多商机,例如门球器材商,补品厂商也会赞助门球活动,取得广告效果,我们当然欢迎这种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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