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球比赛中,为了加快比赛节奏,提高门球运动的观赏性。有些裁判员当击球员击打自球,球还未挺稳,就呼叫了下一个号。由此产生了“提前呼号”的现象。该不该“提前呼号”,在门球比赛中产生了很多争议,尤其在比赛时间剩余2分钟、1分钟、10几秒时,胜方采取拖时战术,负方采用抢时战术。此时裁判的“提前呼号”,对比赛的胜败起着关键性的决定因数。对此问题,好多门球爱好者提出了异议,有门球爱好者列举了很多比赛实例,有的比赛该胜的一方,由于“提前呼号”导致对方关键的下杆起杆,使比赛由胜变负。由负变胜的事例也不少。好多球友在门球网论坛,语音室讨论,众说纷纭,各抒其见,说法不一。甚至有的球友找专家,求答案。有的球友举出周正老师在一次门球讲座说到:“为加快门球比赛节奏,提高门球观赏性,在她球无过门、无撞击、无出界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呼号”。 究竟谁是谁非呢。笔者认为还是要以实事求是为基准,以门球规则为总绳,在门球执裁中:要用合理、正确及时呼号,取消”提前呼号”的做法,使门球运动更加规范化。对此笔者进一步学习研读了(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对此问题提持如下见解,供门球爱好者探讨 一、正确运用门球规则,合理正确及时呼号。 在门球规则:第十二条 击 球 第四款,击球犯规中有两条:(4)条款.撞击后,他球未停稳时而击打自球。(6)条款.闪击完成后,有效移动的球尚未静止而击球。这两条的概念是“球”未停稳击打自球是犯规行为。作为裁判员来说要正确执行规则,呼号是向击球员发出指令,击球员听到指令要在10秒内击球,要不就犯规了。尤其是在抢时战术中,击球员可能要在1、2秒钟把球击出去。裁判员提前呼号,会致击球员犯规,此时提前呼号绝对不可以。如提前呼号,与规则不相符(严格的说裁判是在诱导击球员犯规:比如裁判呼号后,他球还没有停稳,击球员为了抢时,呼号后1—2秒把自球击打出去,上号击球员击打的球还没有停稳,呼号后击打的球员在球还未停稳击球,他是犯规行为。但起因是裁判已呼号,所以说这是裁判在诱导击球员犯规)。 以上引用规则是在击球员撞击他球后,闪击他球后,这一环节中裁判是不呼号的。笔者认为击球员击打他球未击准,自球还在运动;自球续击接应他球未停稳。下号击球员也要遵守:他球未停稳时而击打自球。有效移动的球尚未静止而击球。的原则。球未停稳,击打自球也是犯规行为。裁判此时的“提前呼号”不符合规则要求。 二、对专家讲“三无”情况下的理解 周正老师在门球讲座说到:“为加快门球比赛节奏,提高门球观赏性,在她球无过门、无撞击、无出界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呼号”。要正确理解周正老师的讲话,要以规则为依据,事实为结论。用辩证的方法来理解。在啥背景下周正老师讲的这一句话,我无法查证。我认为:可能是有人在“提前呼号”的问题上责疑裁判是否正确时,周正老师讲的。首先老师辩证的确定了裁判在门球比赛中的权威性,对裁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又以事实为依据对“提前呼号”做了全译。裁判在必须看到无过门、无撞击、无出界时才可以“提前呼号”,过门、撞击、出界,只有球终止他的运动(也就是他的停止),才能看到他的结果。这还叫提前吗。是用肯定的说法给出了否定结论:不可以“提前呼号”。 三、界外球进场的“提前呼号” 界外球进场有几种情况:1、压线。2、接球、3堵门、4远距离进场。尤其是远距离进场,球要滚动一段距离,最长的距离是一角到三角,二角到四角,根据测算滚动时间大约需要6秒到8秒,慢点的球时间还要长点。在此时间段可不可以提前呼号,争论比较大。尤其是在比赛剩余2分钟、1分钟、几十秒时,拖时战术与抢时战术的运用,争论双方更加激烈。此时的呼号,有时决定比赛的胜负命运。笔者认为要严格按照规则执裁,裁判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但规则中没有“球未停稳”不能呼号的条款,也没有“球必须停稳”才可以呼号的表述。但规则中有界内球、界外球的明确表述:第十七条 一、界内球(二)界外球被击打进入场内静止时,则成为界内球。三、界外球进场(一)击打界外球进入场内为界外球进场。(二)击球员击打界外球进入场内后,球又滚出边线,该球成为新出界点的界外球。 按规则规定,“界外球被击打进入场内静止时,则成为界内球”。这也可说明:球静止时才能呼下一号的,因为球不静止时,是不能确定其性质的。也就是说,球不停稳是不能呼号的,因为还没有决定他的性则,那能有下一步的行动? 结论:宗上所述:门球规则的核心是“运动”“与“静止”,裁判要按规则来执裁,执裁遵守规则,规则指导执裁。不符合规则的“提前呼号”一定要终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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