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在我的《过了一门的球,撞击了他球,他球移动有效吗?》后跟帖说:硒都门球强调的十分必要。遣词应该慎之又慎,撞击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规则用语,不可和碰撞、接触、碰到等近义词混用。
我十分欢迎老师参加讨论,同时我也想把这两天的 学习规则的心得向老师诉说。
问题缘起我的帖子里有这样两段话:
如果 有人问:过了一门(并且最后停在界内)的球,撞击了他球,他球移动有效吗?我想大家都会回答:“有效!”
现在我举一个无效的例子,请见附图。
那里他球距离一门门线小于7.5 厘米,自球撞击他球时,已经明显过门,但是按规则13-2-2(p26)他球移动无效,要复位。
(这里讨论的是“撞击”用词的问题,所以和原帖的观点的对错没有关系,不在这里说了)
硒都跟帖指出 这里的撞击用词有误,应为碰撞。老师前面的话所指的遣词就是指这里的“撞击”。老师支持了硒都的意见。
我原来也是感觉,撞击,就意味著有接下来有闪击权,然后有续击权。如果无闪击权则不是撞击。
所以当硒都指出此处的“撞击” 应为“碰撞”, 我是欣然同意的。(有跟帖为证)并为此再次打开规则书,以求心里落实。
但是查阅规则的结果,却是否定了硒都和我原来的看法。
规则说:“撞击是指合法击出的自球移动后触及他球。”仅此而已,根本和有没有闪击权无关。
于是:
界外球进场触他球是撞击,
过一门前后触他球也是撞击,
自他球碰撞后他球出界是撞击,
连自他球碰撞后自球出界也是撞击。
这些都符合撞击定义!
所以,我的帖子里的两个“撞击”的用词没有错。(当然是碰巧的)
规则的撞击定义我是原来也是没有想到的。我想老师也是没有想到的。
盼老师指正。
(这种定义会带来什么问题以后再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