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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比赛结束,门球运动的判定
2023门球竞赛规则书中第14页明确规定了【比赛结束】程序。
1、比赛时间到,应遵循以下方式结束比赛:
(1)如先攻方击球员正在击球,则在下一号后攻方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
说明:比赛时间终了不管在先攻方击球员击球何阶段,只能由后攻方击球员完成击球,结束比赛。
这是【比赛时间终了】,结束比赛的第一个必备程序。
(2)如后攻方击球员正在击球,则在其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
说明:【比赛时间终了】,只要轮及后攻方击球员正在击球,则在其完成击球后,比赛同样就应该结束!哪怕是后攻方击球员击球出界,裁判员也必须进行【宣判】后,才能实施【有效的呼号行为】。
请大家不要忘记了:门球运动、裁判员不进行正常的【及时宣判】,正常的【及时处理】,击球员又怎么能开展正常的击球或闪击动作呢?
一场球30分钟、前面29分钟,裁判员都秉持着【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及时呼号】的裁判三原则,怎么能在比赛的关键时刻、在有可能决定一场比赛胜负的关键时刻、在冠亚军有可能易主的关键时刻,却容忍裁判员随意进行呼号呢?
备注:即使在2023门球竞赛规则书中第20页有:击球权即告结束的论述。
示意:在击球权即告结束之时,球虽然并没有停稳,也可以提前呼号。
但是在这里必须指出、必须注意的是:
1、击球权即告结束、球未停稳,虽然可以呼号。击球权即告结束,书中指出必须满足五个必备条件。即(1)无撞击、(2)、无过门、(3)、无出界、(4)、无撞中柱、(5)、无犯规。
显然后攻方击球员击球、球出界了,已经不符合【击球权即告结束】的条件,此时已经不存在【击球权即告结束】的现象,裁判员正确的做法:只能进行【及时宣判】。未宣判、就进行呼号的做法,是完全不能容忍的错误做法!必须予以及时认错、与及时改正。
2、后攻方击球员击球出界、不进行及时宣判,就呼号。呼号无疑是一种错误的呼号行为。虽然与比赛时间终了同步,既然是错误的,就必须予以坚决的改正为:呼号无效!此时的呼号行为,则应该被视为是【及时宣判】行为。
结果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认定为是:【及时宣判】与【比赛时间终了】同步,故比赛结束。
红方:以2分微弱优势获胜。
至于大家冷静的分析:2号球员应该撞柱、不出界,给4号球员留最后一杆获胜的机会。
须知:当时球场人头攒动、不乏出现2号球是收杆球的议论。2号球员想必是听进去了,才会如此大力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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