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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击过程中球球碰撞无重复撞击
原创 陈亚光
2025年10月02日
闪击过程中球球碰撞无重复撞击
在闪击震动力作用下球体间的碰撞或撞柱反弹,致使自球与被撞击过或闪击过的他球再次碰撞或静止时接触,依规不属于撞击,也不是续击的结果,故不可判重复撞击犯规。
例1、如图11,⑧进一门后成功撞击二门前①②,并与②接触,闪送②进二门时,②碰门柱反弹回来撞到待闪击的①,①移动后与⑧相撞或静止时与⑧接触,是重复撞击吗?应如何判罚?

答:依据案例,①与⑧的碰撞或静止时与⑧接触,均不符合重复撞击的规定,⑧既不是在续击中,①又不是曾闪击过的他球。依据相关规定属于闪击过程中球体间的正常碰撞行为,裁判应允许击球员对①进行闪击。如两球接触,击球员可请裁判确认后直接踩住⑧①两球进行闪击或检拾①重新贴靠脚下的⑧再闪击。
例2、如图12,⑧进一门后远攻二门前未过二门的①②成功,并与②接触,闪送②进二门未果碰门柱反弹停在二门前右侧,接着欲将①从零号位闪出界,①碰门柱反弹撞到②后又撞到抬脚后的⑧,致使②与⑧在移动中再次碰撞或静止时⑧与②接触,是重复撞击吗?

答:《2023规则》(P35、三)对“重复撞击”有明确的规定,依据案例情节,①反弹回来碰到抬脚后的⑧,及由于①的碰撞致使②与⑧在移动中再次相撞或静止时接触,均不符合重复撞击的规定,如判“重复撞击”与规则不符,有悖于规则精神。
此案例,如闪击过程结束,⑧与闪击过的②接触,依据规则(P40、说明)的规定,判⑧闪击过程犯规。
解读:上述两个案例均发生在闪击过程中,由于被闪击的他球碰撞门柱反弹或球球碰撞,致使自球与闪击过或撞击后还未闪击的他球再次碰撞或静止时接触,不分直接或间接,主动与被动,均属于正常碰撞而不属于撞击,形成的局面有效。
纵观场景,上述案例均还没进入续击程序,尤其是案例1,由于球体间的碰撞使自球与待闪击的①再次相撞或静止时接触,但它不是续击的结果,虽与①接触但还未对其闪击,与重复撞击的两条规定不符,故,此类情况均不在重复撞击的范畴之内。案例2,自球是在闪击过程中由于球碰柱反弹或球球碰撞,致使自球与闪击过的他球直接或间接碰撞或者静止时接触,依据规定,均不属于撞击而属于闪击过程中球体间的正常碰撞,同样不具备重复撞击的两要素,不可定性为重复撞击。
由此可见上述案例,均是在闪击过程中自球与待闪击的他球及闪击过的他球再次碰撞或静止时接触,均与规则(P35、三)重复撞击的规定不符,因此, 除闪击过程结束时自球与闪击过的他球静止时接触外(规则另有规定),裁判应允许击球员进入下一程序。
上述案例自球与他球静止时接触,均是由闪击原因造成的,但其性质却不同。案例1与其撞击过的①再次接触,因还未完成对①的闪击,击球员可依据有关规定正常操作,完成对①的闪击。而案例2,如⑧是在闪击过程结束的情况下与闪击过的②接触,则应依据规则《P40、说明,》直接判“闪击过程犯规”。《如允许续击,即符合“重复撞击”的规定,为节省时间,简化程序,规则将此类自他球的接触直接定性为“闪击过程犯规”》
综上分析:依据规则(P34、一)的规定,及“能量守恒定律”。击球员合法击出的自球在移动中,因球体的碰撞或撞门柱(中柱)反弹,致使自球与他球碰撞不分主动与被动,直接或间接均为有效撞击。续击中,只要自球与闪击过的他球再次碰撞或静止时接触,即为“重复撞击”。
击球员合法闪击,在震动力的作用下球撞球或撞门柱(中柱)反弹,致使场内球体间无规律的碰撞或自球与闪击过的他球再次碰撞,均为合法碰撞移动有效,但不为撞击。故在闪击震动力的作用下虽然也会出现自球与闪击过的他球再次碰撞或静止时接触,但不是“重复撞击”。因他不符合重复撞击的规定。如,闪击过程结束自球与闪击过的他球接触,依据规则(P40、说明)判闪击过程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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