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中道安和 于 2025-6-3 13:15 编辑
请问它们是否撞击,是否有闪击权?
大家知道,球撞击做有效移动时,除了与他球合理相撞外,是可以自由地触碰草皮(即地面)、门柱和中柱的。下面的三个案例是撞击时可能出现的三种情况。
请问在以下三例中,自球⑥是否撞击球②并获得对球②的闪击权? 例一:自球⑥触碰他球,然后他球触碰球②。 由于自球⑥和球②之间隔着一个他球,因此自球⑥没有撞击球②,不能获得对球②的闪击权。这时的答案是确定的,因为规则有明确无误的规定。
例二:自球⑥和球②之间隔着草皮。自球⑥触碰草皮,然后草皮触碰球②。 这时自球⑥和球②之间虽然隔着草皮,但相信大家都会作出一致的判定:自球⑥撞击球②,可以获得对球②的闪击权。对此,在规则和裁判法中虽然没能看到什么明白无误的规定,但大家也会毫无疑义地作出判断。另外,我们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天然草坪上,草可以长得比球还高并形成茂密的草皮,例二所描述的情形是完全可能存在的。
例三:自球⑥和球②之间隔着门柱(或中柱)。自球⑥触碰门柱(或中柱),然后门柱(或中柱)触碰球②。 现在,自球⑥和球②之间隔着的草皮变成了门柱(或中柱)。于是有许多人认为自球⑥没有"直接"触碰球②,顶多只能算是“间接”撞击到球②。所以他们都认为,自球⑥没有撞击到球②,不可以获得对球②的闪击权。对此,我并不以为然。我们比照例二不禁要问:在这里,草皮(即地面)与门柱(或中柱),它们在球场上的地位和作用真的不同吗?下面我试分三点,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地面(草皮)、门柱和中柱在球场上的地位和作用是完全一样的,它们都属于球场上的固定设施,具有同等的地位和作用。它们在球场上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于在场上的“球”,也不同于场上的障碍物。而与它们具有相同地位和作用的物体还有,诸如场上的“空气”,只是大家都已将它忽略不计了。 如果隔着草皮是撞击,那么隔着门柱(中柱)也应该算是撞击,如此才合理。 二、球在地面(草皮)、门柱和中柱间移动时,难免相互作用,通过摩擦和碰撞,进行机械能的传递和能量转换,同时遵守能量守恒定律。有效击打自球就是给予自球一个初始的机械能。球在移动中,只要没有受到除地面(草皮)、门柱、中柱以及他球外的其他物体的碰撞干扰,就是在做有效移动。 所以球②的移动是完全符合做有效移动的充分条件。球②是在自球⑥的撞击下才发生的有效移动。 三、从裁判实践出发来考察本案例。人的肉眼观察是有局限性的。裁判在观察时难免受到观测距离、角度不同和时间长短等条件的影响,裁判如果依凭碰撞时的短暂瞬间来作出判断,势必缺乏可靠有效的说服力,难免发生争议。我们如果是以球②发生的移动来进行判断则实在有效的多。 所以,从裁判实践出发,裁判的判断也应该以观察球②是否发生位置移动为优,而不应该以观察自球⑥是否碰到球②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