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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25-5-19 10:56 编辑
《 讲道理》的规则与《不讲道理》的规则
许多人看到我今天这个标题,可能都会感到非常吃惊!
一致会认为:在门球竞赛规则中,不可能会有“不讲道理的规则”出现。不相信的门球球友们请看以下内容。
一、《讲道理》的界外球有关规则(2023规则)。
一、球过门(30页)
6、界外球进场过门无效。
第十四条 撞击中柱(34页)
2、若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碰撞中柱,不得分。
四、界外球进场犯规(43页)
1、界外球在进场过程中触及他球。
这些都是在不定程度上进行区分:界外球与界内球的权限不同。
这些规定、无疑都是非常:《讲道理》的规定。因此能够得到大家的坚决支持和执行。
二、下面再谈两条《不讲道理》的规则
(一)、界外球进场贴靠中柱、已过三门的球撞击中柱,则该贴柱球不能得分。
见2023规则书中第33页至34页
第十四条 撞击中柱(33页)
撞击中柱是指已成功通过过三门的球,经有效移动后触及中柱。
2、若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中柱接触,其他有效移动的球碰撞中柱,贴柱球得分;若已过三门的球撞击中柱,则该贴柱球不得分。(34页)
个人观点:
1、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贴柱:不能得分!这是规则《讲道理》的做法。
2、其他有效移动的球碰撞中柱,贴柱球得分。这也是规则《讲道理》的做法。
3、唯独:已过三门的球撞击中柱,则该贴柱球不得分。
我认为:这是规则非常《不讲道理》的一种错误做法。
(1)其他有效移动的球:应该包括“已过三门的球”。
(2)已过三门的球在撞击中柱的同时、贴柱球也同时撞击中柱,这是誰也否定不了的客观事实!
(3)已过三门的球撞击中柱,在该球得分的同时、贴柱球也应该得分!
这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4)已过三门的球撞击中柱,该球得分。贴柱球、不得分!
这是一种即违背客观事实、又违背常理的一种错误做法!
强行这么执行,搞得门球人都看不懂;产生非议、遭到门球人广泛反对这都是不争的事实。再这么坚持下去,损伤的是门球竞赛规则的权威性!
( 二)、界外球妨碍击球、可以申请暂时移开。
二、界外球(42页)
2、当界外球妨碍击球或闪击时,击球员可以向裁判员申请暂时移开该界外球。
个人观点:
1、在《触球犯规》一节中,2023规则:将原来的“界内球和界外球”,首次被统一认定为是:《场上球》。这是一种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改变。
2、这说明:放置好的界外球、与压边线的界内球,都同属于是《场上球》。
压边线的场上球即界内球,不存在《妨碍》击球的问题。这在门球竞赛规则中,不允许随意移开,就是最好的证明。
被放置好的场上球即界外球,同理也应该存在并不《妨碍》击球的问题。
3、既然修改过的2023新规认定:场上球、不存在《妨碍》击球的问题。
那么:界外球、《妨碍》击球的原来说法:就应该随之而发生改变为:《不妨碍》击球。
4、以前门球人被:界内球、与界外球的不同说法、不同规定、不同权益、不同判定,才稀里糊涂的被忽悠认为:界外球《妨碍》击球!这就是规则《讲道理》的一种规定。击球员申请、裁判员暂时移开都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
学习2023年修改后的新规后、我们才《如梦初醒》一般地懂得:界外球原来与界内球一样,同属于是《场上球》啊!
既然界内的场上球,不允许:申请移开!
那么同样是界外的场上球,就为什么会允许:申请、移开?
这绝对是一种《不讲道理》、《歧视》界外球的行为!!!
个人观点:随意扩大、歧视界外球的规定,并不都是好事。他只能极大的损伤、和打击界外球运动员参赛的积极性!
学习新规以后、我们将会以一种崭新的观点,去重新认识门球竞赛规则中各项规定是否真《讲道理》?还是《忽悠人》的说词?这必将会促使门球人对门球竞赛规则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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