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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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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1 06: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 于 2017-5-11 20:33 编辑

       在一场正式比赛中出现了这样一个场景:场上队员送一球上了柱,裁判员没有捡拾上柱球,该队员把上柱球捡起来丢向场外,没有把踩球脚移开就去击球,裁判员判犯规,把踩在脚下的自球拿出界外,此时该队员一方提出异议,另一裁判把球拿进场。
     请问:这个犯规怎么定义,有几处错误。该怎么避免这种现象。O(∩_∩)O哈哈~
发表于 2017-5-11 0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把踩球脚移开就去击球”。不明白,闪击后不抬脚就续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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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1 20: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川晨曲 发表于 2017-5-11 08:50
“没有把踩球脚移开就去击球”。不明白,闪击后不抬脚就续击吗?

老师晚上好,是的,闪击后没抬脚就去击打了踩在脚下的球,上述是连贯的动作,也没有乱说,更没有想象和添加。

点评

肯定是晕了,或是糊涂虫。  发表于 2017-5-1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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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5: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我见过,应该有三种处理方法:
1、踩住自球没抬脚,击打了自球,自球没动,不是犯规,是击球权结束。击球员退场。
2、踩住自球没抬脚,击打自球,自球移动了,是触移动球犯规。自球放界外。
3、踩住自球,击球瞬间抬脚,球的移动有效,不犯规。撞击、撞柱、过门都有效。
上述三种情况只要裁判员认真观察是不难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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