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1381|回复: 12

首届“金杆奖”大赛报名情况不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15 10: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届金杆奖(11届球王争霸赛)和三人团体赛,4月29日至5月4日在重庆渝北区举办。预计单打128名、三人团体64队,截止今天5点23分更新的名单,单打124,尚差4名      三人团体64队,已经满员。这次大赛,宣传的力度并不大,但报名情况很不错,说明它的吸引力是很大的。遗憾的是,我们五家渠俱乐部因全兵团大赛和六师的比赛碰到一起了,没有一人(队)参加,这是以往没有的情况。(五家渠是全疆最大的俱乐部)
      预祝赛事圆满成功!

点评

预祝首届“金杆奖”大赛圆满成功!谢谢戈壁梭梭2老师的详细报道。  发表于 2017-4-15 10:59
发表于 2017-4-15 11: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辽宁门球预祝首届“金杆奖”大赛圆满成功!谢谢戈壁梭梭2老师的详细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11: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十届球王争霸赛,我参加过五次,这次也想去,但80岁的人了,没有同伴,家里人不放心,只好不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12: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戈壁梭梭2 于 2017-4-15 12:51 编辑

     首届金杆奖和11届球王争霸赛合二为一,冠军获得者可获1万元现金和价值1万元的纯金门球杆(袖珍收藏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17: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戈壁梭梭2 发表于 2017-4-15 12:49
首届金杆奖和11届球王争霸赛合二为一,冠军获得者可获1万元现金和价值1万元的纯金门球杆(袖珍收藏版 ...

      据说今年还要搞“金球奖”,金球奖是三人制超级联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15 17: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戈壁梭梭2老师的详细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17: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戈壁梭梭2 发表于 2017-4-15 17:44
据说今年还要搞“金球奖”,金球奖是三人制超级联赛。

       前十届球王争霸赛,可以算作我国槌球运动竞技化、市场化发展的启动者之一,培育出一大批名将,为今后实现这一运动商业化、职业化有重要的助推作用,人们应该关注它、支持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18: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翔云 发表于 2017-4-15 11:00
辽宁门球预祝首届“金杆奖”大赛圆满成功!谢谢戈壁梭梭2老师的详细报道。

      谢谢关注这一赛事的报道,事实上它已经搞了十届,过去叫球王争霸赛,现在又加了个·“金杆奖”,它对我国槌球运动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培育了一大批名人、名将。

点评

谢戈壁梭梭2老师热情回帖,说得好“ 谢谢关注这一赛事的报道,事实上它已经搞了十届,过去叫球王争霸赛,现在又加了个·“金杆奖”,它对我国槌球运动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培育了一大批名人、名将。”!为..   发表于 2017-4-15 19:3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18: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润波 发表于 2017-4-15 17:48
谢谢戈壁梭梭2老师的详细报道

      谢谢关注这一赛事的报道,“金杆奖”、“金球奖”大赛和“全国门球联赛”,都是在为这一运动竞技化、市场化在探路,人们应该支持它,关注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15 19: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辽宁门球预祝首届“金杆奖”大赛圆满成功!谢谢戈壁梭梭2老师的详细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19: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新宾 发表于 2017-4-15 19:25
辽宁门球预祝首届“金杆奖”大赛圆满成功!谢谢戈壁梭梭2老师的详细报道。

      这又是一个新的赛事,人们应该支持它,关注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5-7-18 22:0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