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章 门球赛事的组织及编排 第一节 怎样编写门球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是由竞赛组委会或筹备组,根据竞赛计划而制定的具体实施某一项(届)赛会的政策与规定。具体说,就像是策划书。门球在中国以及在海外,还不是一项成熟的体育运动,其使用场地、器材以及使用规则及赛制和奖励都有着不同,故编写好一份门球竞赛规程尤为重要。 门球竞赛规程主要包括:竞赛的名称、目的、任务、时间、地点、举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竞赛的项目、组别、参加方法、竞赛办法、竞赛规则、录取名次与奖励、报名和报到、食宿安排、消防与安全知识及逃生路线示意图、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注意事项或未尽事宜以及本规程解释权的归属单位等。 在竞赛活动中,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共同协调和制约着运动竞赛的全过程。规程着重于竞赛的组织管理,规则主要是对技术规范以及确定成绩和有关场地器材条件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综合性大型重要赛事,至少要在一年或半年前下达竞赛规程,使参加者能根据规程安排来调整训练计划,为参赛作好充分准备。基层的小型竞赛,也应在数月前印发,使参赛单位能根据竞赛规程的宗旨、内容和要求组建队伍,确定竞赛和训练目标,积极准备,迎接比赛。 为使竞赛规程制订得科学、合理,保证竞赛的质量,应遵循下述主要原则: 1、可行性原则:竞赛规程所提出的比赛组织方案和内容,必须从当时的实际出发,做到切实可行。在竞赛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利用人才、物力、财力和时间,本着节俭的原则,实施对竞赛过程最优化的设计和组合,以达到机构精简,工作效率高,竞赛效果好的目的。对门球项目,要注意普及和提高、娱乐性和竞技性相结合。对基层群众性的竞赛活动,其时间、场地安排不能像正规的竞赛一样,应根据竞赛的规模、水平、参加对象及现有的场地情况灵活安排,必要时可根据场地条件来设置比赛项目的确定竞赛时间。 2、公平性原则:竞赛规程是参加者共同遵守和执行的规范与准则,其内容应使全体参加者在客观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展开竞赛。无论是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当地所属的主队或外来的客队,均应享受同等的待遇。在限定的时间、空间和等同条件下进行竞赛,使比赛结果具有真实性。以有利于充分发挥参赛者的技术、战术特长,提高竞赛的质量和综合效益。 3、稳定性原则:竞赛规程一经公布,应相对稳定,不能随便更改。若规程中确有不合理的内容需要修正或补充时,须经制订部门尽可能在比赛前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影响到参赛单位和承办单位的准备工作时,应征得多数参加单位的同意后方可变动。一般在比赛开始后,规程不能再改动,以保证规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应属主办单位,不得以个人名义曲解和发挥。 除此之外,还应注意保持规程的连续性,文字表达要简明准确,内容要详尽完整,切忌表达含糊,自相矛盾。 竞赛规程的内容 竞赛规程一般由下列内容组成,在具体制订时可根据赛事举办地的特定实际情况有所取舍。 (一)竞赛名称 确定比赛名称。名称要显示是什么性质的比赛,哪一年(或第几届)的比赛。名称一般用全称。在赛会期间的文件、会标、宣传材料、归档资料等方面,名称要统一。 (二)目的任务 根据举行本次竞赛活动总的要求,简要说明此次竞赛的目的任务。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增强人民整体素质;普及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门球运动水平;选拔组织代表本地区的运动代表队,准备参加高一级的比赛;总结交流教学训练工作经验,增进团结和友谊等。 (三)竞赛时间、地点和举办单位(或承办单位) 举行比赛的地点和举办竞赛的单位(包括主办和协办以及承办单位、赞助单位、合作媒体等)。竞赛时间应写清预赛、决赛开始和结束的年、月、日。如一次赛事设两个以上的项目,要写清每个项目开始和结束时间。 (四)竞赛项目和组别 举办赛会所设置竞赛项目及组别(一般指五人团体、三人团体、双人赛、单人赛;是否按年龄和性别分组)。 (五)参加单位和各单位参加的人数 按有关规定的顺序写明参加比赛的每个单位,以及各单位参加男、女运动员人数,领队、教练及工作人员人数。每名运动员可参加的项目数,每项限报人数,以及参赛的其它有关规定。 (六)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资格是指参赛运动员的条件标准,包括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代表资格(地域)、达标规定(是否有特定要求)等。 (七)竞赛办法 1、确定比赛所采取的竞赛方法,如淘汰法、循环法、混合法及其它特殊的方法。比赛是否分阶段进行,各阶段采用的竞赛方法是否相同,各阶段比赛的成绩如何计算和衔接。 2、具体的编排原则和方法。 3、确定名次及计分办法。 4、对运动员(队)违反规定的处罚方法(如弃权等)。 5、规定比赛使用的器材(如比赛用球的品牌等),运动员比赛服装、号码标识和队长教练员的佩戴标识等。 (八)竞赛规则 提出竞赛采用的规则和有特殊的补充及竞赛规则以外的规定或说明。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规定竞赛录取的名次,奖励优胜者的名次及办法。例如:对优胜者(队)分别给予奖杯、奖旗、奖状、奖章、证书及奖金等。 2、设置体育道德风尚奖或专项成绩奖的奖励办法等。 3、设置技术奖时,规定技术奖励的内容和评选方法等。 (十)报名办法 规定各单位运动员(队)报名的人数、时间和截止报名的日期,书面报名的格式和投寄的地点,并应注明以寄出或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以及违反报名规定的处理办法。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提倡使用更多的手段提高公文运转速度。 (十一)抽签日期和地点 凡属需要抽签进行定位和分组的竞赛项目,应在规程中规定抽签的日期、地点和办法。小型和民间赛事提倡“先公布固定编组和号位及场地,赛前再公开抽签对号入座”的办法。 (十二)其它事项 1、有关未尽事宜的补充,如经费、交通、住宿条件、报到路线、医疗保障、开幕式和闭幕颁奖式时间等。 2、注明规程解释权归属单位。一般应归属该赛事主办单位或指定的有关部门。 3、门球竞赛提倡有赞助单位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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