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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廖兴铭 于 2016-10-21 21:03 编辑
2015门球新规则关于"闪击过程"与之前几次规则相比,无大的变化,定为从撞击他球后场内球静止时起......到闪击后场内球静止时止,只不再以抬脚时为止,应该说未根本改变"闪击过程",倒更增加了判罚难度。因为队员抬脚时间是可以在球停稳之前,也可以在球完全静止后。可是,在球静止之前或之后出现的犯规判罚不同。闪击后球未静止抬脚犯规,属闪击过程之内按闪击犯规自球罚出界外;闪击后球静止了才抬脚犯规则按击球犯规停击就是。裁判执裁的难度就在于必须两头看,既要观察闪出的他球和被闪出他球触动的各球是否静止,又要回过头来看几时抬脚。这个难度是"闪击过程"不科学的规定造成的。"闪击过程"应该到闪击击球时止,才符合逻辑,也更科学。闪击击球之后出现的变化,就不属于"闪击过程"了,好比击球一样,当球槌触及自球,就算这杆击球结束了。致于没击出去只是触了一下动也没动,或击出去以后进了门,或撞击了他球,那都不属于此杆球的"击球过程"了,而是按其结果分别给于停击或增加一次续击权。获得续击权后那又是下一杆"击球过程"的开始。可以这样说,击球员的"击球过程"一是是从裁判呼号起,另一种是进门后自球静止时起,但其一切提棒,瞄准,或贴脚上去,或退棒,再前击这个过程都是以球槌触及自球时止。如撞击他球后场内球静止时便获得闪击权,"闪击过程"开始,同样道理,闪击击球之后,"闪击过程"就已结束,闪击击球后场内球变化那都是过程之外了。闪击后场内球静止后,这又是下一杆获得再次闪击另一他球或获得续击权的开始。所有10秒计时也是如此起始。所以建议专家们考虑:"闪击过程"不要人为地拉长。以闪击击球时止,是否好些。也请网友批评指正。致于规则对"闪击过程"中犯规一律把自球罚出界也太重了。这里就不再详述。曾发过两帖如下:
规则最好不要把闪击复杂化__学新规谈体会21。
http://www.menqiu.com/forum.php? ... 0807&fromuid=107238
(出处: 中国门球网)
判闪击犯规的设想
http://www.menqi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5201&fromuid=107238
(出处: 中国门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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