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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5: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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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福建展望 于 2016-9-2 16:51 编辑
拟回复狂总(48楼)议案。
其实它是涉及了入选进入《中国门球网文选》门槛之后,该作者是否享有双重资格的问题。
议案的第一点已顺理成章且毋庸置疑。至于狭隘与否并不重要,这里的版权是中门网,天经地义。
但,楼主审时度势地提出议案的第二点也并不无情理。那么首先,肯定该贴的主人必须是中国门球网的会员;必须是该主第一时间在它网发表的;渠道可以是自荐、他荐。
其二,此类帖子可以归集到:1,本作者正贴之后的附录。2,可以编入单独的章节以飨读者。好处:前者有利于明了本作者全部入选帖子的始终,体现着唯一;后者有利于该文选的正名,重在主次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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