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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中国门协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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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1: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门球小草发表了新规则的勘误表
转发2015新规勘误表
现在有人说那张勘误表不是权威发布。
那好,我建议中国门协发表正式的勘误表。
如果不正式发表, 那么,小草的勘误表里列举的内容都是新规则的瑕疵,门协也要对那些瑕疵表态。
新规勘误表.jpg

例如:放弃击球是不是含续击?未过一门的球 撞击球门或中柱产生的间接移动是不是有效?等等。
总之,中国门协对这些问题不闻不问,是不行的!


发表于 2016-3-13 1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建展望 于 2016-3-13 11:56 编辑

    勘误表也好、实施细则也好,可以考虑这种手段在适宜的时间中出台。

    国家法律法规、高院等等都会有具体实施细则,其实就是说明金无赤足的最明智的表现。何况社团的一文规则,不足为奇。

    对中门网各老师、版主的研读精神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然而言辞应诚恳、爱护、文明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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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3: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也难,说繁了嫌啰嗦,说简了不完整。“击球”概念和“一门间接击球处理”,规则说得够明白了,还要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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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第十四条明明有规定,闪击已进三门的球撞中柱只要不与中柱接触,撞中柱有效; 规则第十八条明明有规定,球(闪击)出界就成为界外球。 上述两种情况明明是击球员的闪击行为,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13 16:53
我的举例都是表的内容,这个是规则错还是这张表错?  发表于 2016-3-13 15:17
我的举例都是表达内容,这个是规则错还是这张表错?  发表于 2016-3-1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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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6: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球场轻风 发表于 2016-3-13 13:52
规则也难,说繁了嫌啰嗦,说简了不完整。“击球”概念和“一门间接击球处理”,规则说得够明白了,还 ...

              规则第十四条明明有规定,闪击已进三门的球撞中柱只要不与中柱接触,撞中柱有效;
           规则第十八条明明有规定,球(闪击)出界就成为界外球。
           上述两种情况明明是击球员的闪击行为,其闪击行为得出了符合规则规定的结果,又不存在犯规。新规则本已删除了多余的话,“专家”非要在闪击成功后面加上多余的勘误:闪击成功包括撞柱、出界!
          我们有什么依据说上述两种情况,不是闪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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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详细说明!  发表于 2016-3-14 14:27
晒都门球老师说得好。  发表于 2016-3-1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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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3 17: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对于此勘误表里的各条是规则书有错还是规则书都没有错,是勘误表纯属多余?还是勘误表有一部分说的对?
请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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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7: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还是把周正老师在各地教练员裁判员2015规则的培训班视频发给大家看看?对于错还是看看老师是怎么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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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的报告已经收回,可见不能当作规则的说明。  发表于 2016-3-13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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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8: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烨鹤老师的建议,由“编著”或“审定”部门给出一个勘误表为好。有错必究吗!如新规则67页上数第8行的“X号中柱得分“77页上数第二行的“X号撞柱”,裁判员在执裁时到底怎么宣判?还是怎么宣都行?等等应该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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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问题。  发表于 2016-3-13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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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8: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门协对这些问题表个态就是了,为什么不闻不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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