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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志在千里 于 2016-3-4 21:55 编辑
门球竞赛裁判法 第一章 门球裁判员应具备的素质 4、……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议论他人。刪去了”不议论他人”5个字”。(56页)
第三章 赛场裁判员 10、……。替补队员到替换席,……(图22)。替换席在第三章 第五条一丶选攻中 刪掉了“另一方选替换席”,而在这里文字和图都还有替换席,岂不矛盾。不细呀!
一丶比赛前的工作 双方队长填写击球顺序名单或直接填写记录表时要填写队名,规则中没有规定。
第四章 执裁人员的配合 建议:增加(四)撞中柱时的配合。执裁时我常发现甲、乙裁配合不好,记录员也不知站在那里观察。
第五章 二、裁决和处理的方法 8丶同分决胜 改为平分决胜。
9、球出界 (3)界外球进场:……,乙裁应宣布“x号出界”,……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乙裁宣布?如果甲裁就在跟前,乙裁远离呢?
第六章 记录员的工作 一丶审核击球顺序名单 ……(在队长球号上画“〇”)其中的“ ”去掉。
表3 门球比赛记录表 组别未填写。 同分决赛栏中“同”字应改为“平”字。
白队总分29十1中的十1应写在总分29的右上角。
6、……例如,表2应为表3……
7、完成改为使用。
第七章 裁判员的宣判和手势 六、裁判员的宣判和手势图中指数展示图里最后一排的5指应移动到4指5指(9)之后,与另一个5指之前组成(10)。
3、过门得分 宣判“x号x门得分” ,而不是先前流传的
“x号x门”。
7、撞中柱得分 宣判“x号撞柱”,而不是11规则宣判为
“x号中柱得分”。 学15规则 用15规则之一至七专题全部结束,欢迎网友丶球友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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