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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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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13: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规则提案规则
20151112_063529_副本.jpg
20151112_063537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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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2015规则!看图题是个提案。  发表于 2015-11-17 09:48
发表于 2015-11-16 14: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5-11-16 14:51 编辑

说这是新规,有何根据?
不能道听途说啊!
此帖的最早发帖人,要说明白!
六条中只有3条是新的,所以既不是新规的全部新内容,也不是新规和老规的所有不同之处。

建议版主删除此主题帖,以免谬种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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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13: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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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2015规则!看图题是个提案。  发表于 2015-11-17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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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13: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报道!支持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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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2015规则!看图题是个提案。  发表于 2015-11-17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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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14: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报道!学习并支持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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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2015规则!看图题是个提案。  发表于 2015-11-17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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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15: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应等待中国门协最有权威的2015规则发表才能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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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2015规则!看图题是个提案。 期待2015规则颁布!  发表于 2015-11-1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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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17: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老师说得好在新规没有公布前不能道听途说,发表新规要有根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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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7 13: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球友”、此帖我是从中国门球网上传发而来,不是空穴来风。我并未提及“新规”二字,我做人的原则是——要相信别人、不把个人意愿強加给别人、宽容别人、善待别人不乱指责别人。我不知道你年龄几何,是什幺级别的领导,在帖中“建議版主删除此帖以免““谬种流传””是什么意思?请阁下给于解释。另你要是总版主我可以退出门球网,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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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生气,2015规则还没有发表,所以你也是被道听途说了。本网第一次出现此帖时就有人质疑它的准确性,你还转载不大妥当吧。不管我是什么职务,网上发言都是网友身份。如你所称,是球友而已。  发表于 2015-11-1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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