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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新规则,是一部即同国际接轨又有改革创新的好规则,经过几个月实践,已经明显的显示出了它的积极效应。但是,它也有不足之处,最为突出的就是限双方案。这是一个众说纷纭,很难达到认识一致的问题。最近有不少著名的网友,如烨鹤、平头富农等都提出了这个问题,我和他们有同感:放弃角度双杆太可惜。最近我在我的其它贴中已零零散散的谈到这个问题,今天再以专帖的方式较为系统的谈谈我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我的基本观点有两点:
一、限双只能限使用,不能限形成,也不能限次数。无论门前门后还是角度形成的,也无论多少次都要承认。但是,打了多、双杆,取得了多次续击权,怎么用要加以限制。比如,有人提出:打了多、双杆,取得了多次续击权,只能用于得分或接应,不能击打任何球(包括自方球),打了视为犯规,自球拿出界外,它球恢复原位。这样一来,借球过渡没有了,一溜二炸没有了,要想利用多杆球达到攻击对方的目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借门过渡。要用借门过渡的办法攻击对方,就不是那么轻而易举,而是很难了。比如,通过一门留球,造成双杆,要想打掉对方三门前已过二门的沿线球,首先要远距离冲过二门,而后再远距离送自球到三门前,其落点,离门要近,角度要好,否则即使过了三门,要打对方的球,搞得不好会是牺牲自己保存对方。有人提出,实行分数不封顶,高分球的威力过大,能不能在一场球内,有一两次击打它球的权力,以便能使陷入被动的一方有个转变局面的机会。我认为这是完全可以的,因为它并没有限制多杆球的次数,用完了击打它球的权利,仍可用于得分和接应,这样,就可以使多杆球和高分球互相制约,形成一种钢柔相克的局面,可能,这样的场面,会更精彩,更好看。无论前面所说的,只准用于得分和接应,还是可以有一两次击打它球的权利,它们的共同点,都是保留了双杆球的所有形式,不使造双受限制,同时,又增加了多杆球使用的难度,使多杆球过大的威慑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为此,我认为这才是一种积极的限双方案,它不但不使门球褪色,而且,对门球技、战术水平的提高有促进作用。而国际门联的规定,是只限形成不限使用;我国新规的规定,是即限形成又限使用,从限双力度讲,比国际门联的规定进了一步。但是,他们的一个共同弱点是:把门球赛场上的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亮点——球球多杆给砍掉了,这不是门球的发展,而是门球的退步。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这一限双方案,违背门球运动的基本规律,理论上也是讲不通的。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有质规定性和自身固有的运动规律。门球也一样,也有质的规定性和自身固有的运动规律。用槌击打球的运动就是门球质的规定性。这一运动的基本关系是槌与球的关系。单从字面上理解,似乎门球的基本关系是球与门的关系,其实不然。球与门的关系只有一种,就是球进门可以得分,而且不是唯一的,球撞柱也可以得分。而槌与球的关系就不同了,它贯穿于这一运动的全过程。击球通过一门进场、击球进门得分、击球撞柱得分、击球撞击它球、击球送球到位、击球闪送它球、闪送过门、闪球带柱、闪带它球、闪球出界等,所有这一切,处处都离不开用槌击球。所以,槌与球的关系是这一运动的基本关系,改变了这一关系就改变了这一运动的性质。
门球除了质的规定性,还有它自身固有的运动规律。在我看来,最少有以下四点是门球自身固有运动规律。
(1)、运动员按球的序号依次交替上场;
(2)、得分按一门、二门、三门、中柱依次进行,后续得分以前面得分为前提;
(3)、击、闪动作一次完成;
(4)、球成功过门并留在界内或击中它球自、它球均在界内取得续击权。
凡是规律都带必然性,只能这样,不能不这样。像进门、撞柱得分得多少,是一分二分,还是三分四份;每场球是限时不限分还是限分不限时,或者旣限时又限分;打了多杆球,获得多次续击权,这些续击权怎么用等等,所有这些都不带必然性,可以进行必要的修改,改了即不改变门球的性质,也不违背门球运动的基本规律。规律和规则不是一回事。规律是门球运动自身固有的,是客观事实,而规则是人为制定的,是规律的外在表现和具体化。规律制约着规则,规则必须体现规律,不能违背规律。像国际门联的限双方案和我国新规的限双方案,都把角度双杆砍掉了,这实际上就违背了续击权的获得这一门球自身固有的运动规律。只要球成功过门并留在界内,或者击中它球双球都在界内,续击权就已经成为客观事实,不能想承认就承认,不想承认就不承认,时而承认,时而不承认,在这承认,到哪又不承认,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所以,我认为无论国际方案还是我们的方案,从理论的角度看都是不能成立的。
但是,对于我国采用国际方案并加大限双力度这一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限双是我国提出的,是经过多年争取才得到国际门联认可的,而且,我们也参加了这一方案的制定。偌大一个国家不能出尔反尔,所以,我认为尽管存在不少争议,但不宜再行修改,应在照常执行的前同时,国家门协有计划地安排部分赛事,选择若干方案进行试验,以便在下一次修改规则时,搞出一个更科学的限双方案来。
二、限双不能搞一刀切,不同类型的门球活动和比赛要区别对待。
我历来主张我国的门球要实现多样化,我曾分别在“官网”和“中国门球网”发了专帖:一个题为【试谈门球运动多样化】;一个题为【试谈我国门球运动多样化】。在这两个帖子中,我提出了我国的门球至少有三种:康乐型、竞技型、教学型。康乐型的门球主要适于老年人,它的特点是:节奏慢,运动量小,没有激烈的竞争,重在参与,康身健体,愉悦心情。我认为这种门球的限双力度要小些,打了多、双杆,取得了多次续击权,可以有一到两次甚至三次用于击打它球的权利。教学型的门球,主要用于少年儿童。它的特点是,集健身、娱乐和智力开发于一体,是学用结合,以学为主的门球活动。这种门球,我不主张限双。要让孩子们开始学门球,就能够全掌握打球的各种技巧和各种战术的运用。竞技型的门球,它的适用范围较广,但重点是青壮年人。这种门球,节奏快,运动量大,竞争激烈,偏重于个人技术的发挥,因此我主张限双的力度要大。打了多、双杆,取得了多次续击权,只能用于得分和接应,绝对不准击打任何球。要想打也可以,那就必须通过借门过渡去击打,这样,就对双杆的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个人之见,定有不妥,仅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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