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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此人——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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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16: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fw359 于 2012-1-7 16: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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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南京枪杀储户抢走20万元 8年夺7命

    1月6日上午,南京市下关区发生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在东门街2号一银行门口持枪打伤一名男子实施抢劫后逃窜。经初步调查,被抢男子程某系江苏某建材公司员工(男,42岁,江宁区人)。当日上午,程某从银行取款20万出来时,遭犯罪嫌疑人持枪袭击,头部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通报疑犯特征为:40岁左右男性,身高170-180cm,中等身材,皮肤较黑,走路外八字,着深色上衣,讲不标准普通话。

据通报,昨日的南京劫案与长沙市“2011·6·28”持枪抢劫案、“2010·10·25”持枪抢劫杀人案、“2009·12·04”持枪抢劫杀人案、“2009·10·14”持枪杀人案、重庆市“2005·5·16”持枪抢劫杀人案、“2004·4·22”持枪抢劫杀人案并案,均系同一人所为。南京警方已与两地警方展开警务合作。

    该嫌疑人8年作案7起,共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抢走现金已达48万元。


    7日,南京警方再发抢劫案嫌疑人特征:此人有四川口音,可能当过兵,平日较为节俭,以在大学城周边私人出租屋居住较多,喜欢上网,常以公交车为交通工具,不喜欢与人交流,购买早点时用手式指点,直接给钱,不说话,常戴帽子,尤喜戴鸭舌帽、墨镜与手套。

    南京警方公布,嫌疑人还有如下特征:40岁左右,身高1.7米左右,中等身材,皮肤较黑,走路外八字,着深色衣服,讲不标准普通话,有大四川口音,可能当过兵,有“洋河青花瓷”字样的手提袋。


    南京警方悬赏10万元征集破案线索,望知情者向公安机关举报,电话为(025)110、84421501。



发表于 2012-1-7 17: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长一只眼睛,多一份心眼,抓住歹徒就是胜利!
发表于 2012-1-7 17: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注意,少和陌生人说话,多谢提醒;{:soso_e163:}
发表于 2012-1-7 17: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小心!提高警惕!
发表于 2012-1-7 19: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谢谢。
发表于 2012-1-7 21: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9:}多长一只眼睛,多注意,多提防。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05: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w359 于 2012-1-9 05:42 编辑

1.3万民警“关城门”大搜查, 京玄武警方也追加了5万元的悬赏,使得各地公安机关的悬赏总金额达到了245万之多。

新闻链接

重庆长沙系列枪击案

●2004年4月22日

重庆市江北工商银行五黄路分理处门外,一歹徒朝两取款者近距离连开两枪,致1死1伤,抢走现金7万元。

●2005年5月16日

重庆沙坪坝区汉渝路,嫌疑人“平头男”制造枪杀案,造成2死1伤,抢走17万元。

●2009年10月14日

长沙市天心区南郊公园,一上坡处发生一起枪击案,遇害人李成寿身中六枪,凶手逃离现场。

●2009年12月4日

长沙市铁道学院西大门旁人行道上,疑犯枪杀一取款者,抢走现金4.5万元。

●2010年10月25日

长沙市雨花区湖南环城经贸公司,嫌犯枪杀公司经理,抢走手提电脑一台。

●2011年6月28日

     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黑梨路一工地附近,48岁的男子张某遭一名持枪男子枪击,致头部、腰部负伤。



发表于 2012-1-9 13: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fw359老师的及时报道,这是门球人的一份责任,打击惩罚犯罪分子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2: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w359 于 2012-1-12 12:51 编辑

警方认定南京长沙重庆系列枪击案系同一人所为!
发表于 2012-1-12 14: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疯狂作案,令人发指。该疑犯如此凶残地多次作案,各地警方几年来都未曾破案,有点令人遗憾。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04: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1月9日,公安部在南京召开“1·6”案件协调会,将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列为“第一号案”;并要求苏湘渝三省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做好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所辖省市的准备,全力开展防控工作。


南京警方发布劫案疑犯新特征 悬赏提高至20万元

中国江苏网1月12日讯(记者 袁涛)记者今天获悉,南京市公安局再度更新1月6日下关持枪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加入犯罪嫌疑人一些新的体态特征,并将悬赏金额提高至20万元。

经过进一步侦查,南京警方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一些新的特征。具体为:男性,年龄40岁左右,身高1.7米左右,中等身材,皮肤较黑,走路外八字,手甩动时幅度比较大,平时站立时腰板挺直,喜欢背手、抖腿,大四川口音。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13 05: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心吧!留神,见了要报警。
 楼主| 发表于 2012-8-14 13: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w359 于 2012-8-14 14:00 编辑




此人就是周克华!


今日凌晨被击毙!







8月14日晨,公安部A级通缉犯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被公安民警成功击毙。重庆市公安局供图华龙网发

从周克华身上搜出的作案工具。重庆市公安局供图华龙网发

周克华身上的遗留物

周克华曾在苏湘渝多次作案

央视8月14日《新闻直播间》节目播出“民警披露抓捕细节 周克华气焰嚣张被击毙”,以下为文字实录:

梁艳:重庆8·10持枪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周克华今天早上六点多已被击毙,将周克华击毙的是重庆市公安局的两名民警,本台记者王兴义已经在现场找到了这两位民警,独家专访为您披露击毙的详细过程。我们现在就来连线兴义,兴义请给介绍一下你现在在现场了解到的情况。

王兴义:好的,梁艳。我现在是在重庆市公安局,今天早上我们刚刚从击毙周克华的两名民警口中得知上演了极其凶险的一幕。犯罪嫌疑人周克华走到一个胡同之后发现了两名跟随他的民警,他返过身来冲着两名民警走了过来,掏出枪对着他们连开三枪。这两名民警躲在了电线杆后趁机每人向周克华射出了两枪,最终将周克华击毙。站在我身边的这两位,一位是重庆市公安局的民警周缙,第二位就是重庆市公安局民警王晓渝。这两位就是今天上午六点四十五分击毙周克华的两名民警,他们分别向周克华发出了两枪,我们先来采访一下他们当时案发的一些情况。今天是怎么会到这么一个地方?

周缙:今天早上六点钟,我们市公安局统一部署赶到各个网点守候,因为(周克华)这次8月10号作了案以后,又扬言要在重庆再干一次大的。也就是今天,市局统一部署,各个网点就守着。当时我和王晓渝是守在童家桥邮政储蓄银行门口,大概六点四十五的时候,我们的副所长在我们上面一个点,他打电话来说过了一个有点像(周克华的人),然后说还在打手机。当时情况下我们不用手机,然后就观察他,但是不能百分之百肯定,然后我就跟他后面、从旁边跟着。他老回头看我,我就怀疑是他。然后他就穿过公路,穿过公路以后就走进一条巷子里面加速,我们然后赶紧追上去,在巷子里走了大概有30米的时候,我们隔开10米的距离,他转过身来,自己说走错了,就向我们接近。我就感到危险,他可能要向我们动手,然后我和他赶快把枪掏出来,掏的同时他向我们先开的枪,然后我就赶快到了一个电线杆后,然后靠着墙外,他也靠着墙,当时距离只有三米,然后枪战对射。他一共打了三枪,一枪打到我靠电线杆旁边,一枪打到脚下,王老师的脚踝被反弹的子弹擦伤了。我们向他开了四枪,我两枪,王老师两枪,看他倒在地下,我们就慢慢的接近。

王兴义:当时你们两个人属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有没有战术上的?

王晓渝:属于一个三角形的,我们和周克华形成三角形的,我们当时站的一个方式是互相掩护的,属于单兵作战的方式,当时出了这个状况过后,那个周克华向我们任何一个开枪,如果说他朝周缙开枪,我会开枪,会击伤他,甚至击毙他,他如果朝我开枪,周缙也会击毙他,他当时所处的是很不利的位置,有利位置我们认为已经占领了,他是无法跑,然后地形他不是很熟悉。

王兴义:周缙,当时他首先开枪向你射击,当他返身走过来的时候,你那时候是什么样的心理?

周缙:我那时候就是进入了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很可能就是他了,我当时也是枪放在口袋里,也没有拿出来,没有上膛。看他掏枪的瞬间我一下把膛上了,马上退到电线杆后面,他就向我先开了一枪。然后我站在旁边侧面又向他开枪,然后赶快还击,他也是靠在墙上,他是被我们先击中,他一共打了我们三枪,我们打了四枪,就把他命要了。

王兴义:击中他什么部位?

周缙:他倒地以后,头上身上都在流血,具体什么部位?打完以后我们撤了,法医可能要尸检才能说具体的部位,反正是要害部位,上身。

王晓渝:要不然不会要命的。

周缙:倒地下就抽搐一会儿就死了。

王兴义:您现在脚部被反弹的子弹击伤了是吧?

王晓渝:不是反弹的子弹,是打在地上。

周缙:就是弹头反击。

王兴义:严重吗?

周缙:不太严重。

王兴义:一个是希望您伤势能够早日康复,另外一个就是祝贺你们完成了这么一项艰巨的任务。

周缙:应该的。

王兴义:好,谢谢。好的,主持人刚才两位民警向我们详细的介绍了今天早上上演的非常凶险的一幕,犯罪嫌疑人周克华和两位民警对射的时候只有三米的距离,短短的三米,当我们听到他们在描述的时候,都能想象当时惊险的程度,他们非常的勇敢,面对凶犯的枪口的时候,他们勇敢的对射,最终成功的完成了任务,击毙了身负数命的周克华,我们向他们表示敬意,主持人。

梁艳:听了民警的介绍,我们知道周克华身上带有武器,性情残暴,曾经多次行凶伤人,在现场还气焰嚣张,先向民警开枪,民警只有当场击毙他。感谢兴义从重庆发回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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